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洋 刘晓梦)4月26日,据商务部网站消息,近日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了监督管理要求。

《细则》要求,各地方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做好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各地不得要求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指定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各地应设立汽车以旧换新电话咨询热线,及时回应公众诉求,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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