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4月26日发布的消息,证监会在《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下称《2号指引》)基础上,制定了《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下称《离职人员监管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延长发行监管岗位和会管干部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禁止期,从离职后3年拉长至10年。

证监会表示,制定《离职人员监管规定》,是为了进一步加强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的管理,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进一步巩固监管成效,体现越来越严的监管态度。

据悉,《离职人员监管规定》包含了《2号指引》主要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新增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进一步加强重点人员管理。《离职人员监管规定》延长发行监管岗位和会管干部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禁止期,从离职后3年拉长至10年。

二是扩大离职人员监管范围。《离职人员监管规定》将从严审核的范围从离职人员本人扩大至离职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三是提出更高核查要求。根据《离职人员监管规定》,中介机构要对离职人员投资背景、资金来源、价格公平性等做充分核查,证监会对有关工作核查复核。

2021年5月,证监会专门出台《2号指引》,规定离职人员不当入股情形和中介机构把关责任,明确证监会对入股行为进行专项核查,安排内审部门实施独立复核,形成纵横交错的离职人员入股行为审核把关机制。自《2号指引》发布以来,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得到有效监管,平均审核周期明显延长。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严把入口关,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协作,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的坚决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发行监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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