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央視網

央視網消息: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消息,爲進一步發揮行政複議公開高效、便民爲民的制度優勢,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根據2023年新修訂的《行政複議法》,修訂發佈《國家外匯管理局行政複議程序》(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24年第1號,以下簡稱《複議程序》)。

《複議程序》共三十六條,修訂內容主要包括:一是進一步明確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外匯局)行政複議工作原則,增加“發揮行政複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外匯局行政複議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等原則性條款。二是擴展行政複議的受案範圍和申請渠道,增加第三人蔘加行政複議等內容。三是規範行政複議審理程序,明確區分行政複議普通程序和簡易審理程序,增加中止、終止行政複議以及停止執行被申請人行政決定、行政複議需聽取當事人意見等規定,明確聽證程序以及規範性文件附帶審查要求等,強化外匯局行政複議監督。四是明確行政複議決定類型,增加行政調解、行政和解等內容。

《複議程序》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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