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十數據4月26日訊,雲南省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4月28日起施行。通知顯示,昆明市公積金貸款首套住房認定標準爲,繳存人家庭名下無住房,且在全國範圍內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昆明市公積金中心解釋稱,新的認定標準只認房和認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不再將個人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納入認定範圍。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