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天津日报

我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效显著

知识产权新收案件数量同比“二连降”

韩雯 实习生 刘思坤

本报讯(记者 韩雯 实习生 刘思坤)保护知识产权,厚植创新沃土。昨日,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市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天津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2003年)》。数据见证保护成效,去年,全市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7856件,同比下降32%,“抓前端、治未病”、推进专门审判机构建设、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我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效显著。与此同时,我市法院审理的案件还入选“2023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

2023年,天津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7856件,同比下降32%;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8272件,同比下降36%。其中,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7800件,刑事案件47件,行政案件9件;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8203件,刑事案件60件,行政案件9件。

在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中,著作权纠纷案件4358件,占66.77%;商标权纠纷案件923件,技术合同纠纷案件291件,专利权纠纷案件156件,竞争纠纷案件133件,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73件。其他案由案件593件。

“在审结的6901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中,有5289件为调解、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结案,占比76.64%。”在新闻发布会上,市高院副院长翟红介绍了天津法院在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动作为,其中之一就是不断拓展多元解纷渠道,协调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此外,知识产权案件数量进一步下降还与去年大力推进以涉网络知识产权案件为重点的前端治理有关,通过“示范判决+批量调解”强化诉源治理工作,知识产权新收案件数量从2021年的13813件下降至2022年的11521件,再到2023年的7856件,实现“二连降”。

众所周知,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为了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近年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持续加大。在去年的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涉及科技创新案件中,天津法院认真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审结的某侵害经营秘密纠纷案中,法院依法保护权利人在PET芯层、HP专用涂层、镭射材料等领域高科技产品的经营秘密,对以侵权为业、获利巨大的不正当竞争者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金额达1540万元,严厉制裁了恶意侵害知识产权行为,充分激励了企业科技创新活力。

在司法实践中,相比其他类型的案件,因专业性强,再加上法律和技术问题交织在一起,知识产权案件是最难判的案件类型之一。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大力实施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建设工程、选派优秀法官到最高人民法院学习锻炼……在“强身健体”后,我市知识产权审判精品频出,涉“青少年模式”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23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涉“拜尔斯道夫”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23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件”。审结涉普利司通、博世、字节跳动、快手App、公牛电器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夸克浏览器”案被评为“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多个案件及案例分析在全国性评选中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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