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太原晚報 本報訊(記者 任蕾)“即使要離婚,也請保持平靜和理性。子女不應成爲父母發泄、轉移負面情緒的對象”……4月23日消息,在杏花嶺法院中澗河人民法庭審理的一起離婚案中,法官張彬向雙方當事人發出了一份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卡不大,字不多,卻讓情緒略顯激動的當事人慢慢冷靜了下來。

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關於在涉及未成年人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4月16日下午,中澗河人民法庭一起離婚案件開審。這起離婚案件受理後,承辦法官張彬瞭解到,雙方共同生育一子,年紀尚小,考慮到離婚將給未成年子女帶來不利影響等因素,張彬當庭向原告和被告發出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並耐心向他們作出說明,稱雙方父母離婚會對孩子的心理、生活上產生較大的影響,希望雙方能審慎思考後再作出決定。

讀了提示卡上的話,聽了法官的耐心勸解,原被告表示,不管婚姻走向如何,他們將盡量保護孩子健康成長。

“寸草春暉,血濃於水!父母應當肩負起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保護的法定義務。無論婚姻如何變化,都應當一如既往,盡心盡力,攜手給未成年子女創造良好的生活成長環境,給予未成年子女最溫暖的愛!”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里這樣寫。

法官張彬表示,在部分涉及未成年人的離婚案件中,離婚雙方並沒有不可調和的矛盾,只是一時置氣而鬧上了法庭,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的推出,可以給他們提個醒,希望他們能夠慎重考慮離婚會對未成年子女產生的影響。同時,提示卡也可以起到警示作用,無論結果如何,都要善待自己的未成年子女。

據瞭解,這是《意見》出臺後,杏花嶺法院發出的首份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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