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安徽商报

“五一”将至,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向全省各相关经营者和行业协会商会发布提醒告诫函,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旅游市场价格行为。

提醒告诫函要求,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旅游景区景点、停车场等相关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价格优惠政策,不得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相关经营者不得哄抬价格或价格欺诈;宾馆酒店等经营者不得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不得在预订订单生效情况下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商超、旅游商品销售等相关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各餐饮经营者不得出现“阴阳菜单”,不得使用“时令价”等模糊标价;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在首页或者其他显著位置标示低于详情页面的价格,公布的促销活动范围、规则不得与实际促销活动范围、规则不一致,以及不得实施其他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和价格促销行为。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刘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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