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沧州日报

“规矩”居民定 “约”出文明来

——任丘市油建路街道丽升社区基层治理有妙招

本报记者 孙晓卉 本报通讯员 段 涛 侯宛苓

“自从有了‘居民公约’,大家心里都有一把尺子,言行举止都以此为标准,你看现在咱社区的环境明显好了,邻里关系也更和睦了。”日前,在任丘市油建路街道丽升社区,62岁的黄秀梅和邻居聊天时说。

黄秀梅口中的“居民公约”,正是丽升社区党支部去年打造的基层治理新“法宝”。说起“居民公约”的诞生,还得从丽升社区的“身世”说起:该社区共有居民楼29栋、常住居民5830人,是任丘市最大的社区之一。这么多人组成一个大家庭,仅靠7名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远远不够。在社区党支部书记刘加兴看来,必须靠“党建引领、居民自治”。

居民自治的前提,就是需要立下一个大家都认同的“规矩”。刘加兴和班子成员、社区党员组成多支小分队,采取入户走访、电话调研、问卷调查等形式,深入了解居民需求,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并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制度,同时给这些“规矩”起名“居民公约”。“到现在,我们已经制定了8条‘居民公约’,涉及移风易俗、道德修养等内容。”刘加兴说,“居民公约”中看似针对的都是小事,约束好了却是改掉陋习,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大事。

“爱党、爱国、爱社区,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号召,认真履行公民义务,团结一心为构建和谐文明社区作贡献。”“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做到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树立良好社会风气。”“爱护公共设施,绿化社区环境。”“倡导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鼓励邻里团结、互帮互助。”……条条约定深入人心,居民自然是积极响应。从原来的红白事比排场、比礼金,到如今的红白事简办新办;从原来的垃圾乱投乱放,到如今的“垃圾入筒、按类投放”,不仅如此,社区里更是涌现出许多好人好事。老党员杜文凯便是其中之一,他热心公益,乐于助人,曾背起路边晕倒的老人,及时送到医院救治。每逢社区举办各类比赛活动,他总是主动当志愿者,并将在比赛中获得的奖金捐献给需要帮助的人。2023年,杜文凯被评为“任丘好人·文明市民”。

“‘居民公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接下来的社区管理中,我们还会继续收集民意,增加约定,让居民的幸福指数更上一层楼。”刘加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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