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日前公告,对2023年度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

其中,公司2023年一季度的营业收入从6.07亿元更正为5.05亿元,减少1.02亿元;相应地,一季度营业总成本和营业成本也都下调了1.02亿元。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从11.71亿元更正为8.55亿元,营业成本由11.15亿元更正为7.99亿元,均调减3.17亿元。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从16.81亿元更正为12.59亿元,营业成本从16.1亿元更正为11.88亿元,均调减了4.23亿元。

根据公告,公司于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前期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对于更正的原因,宜宾纸业称,公司近期在年报审计过程中,经与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对照收入准则重新判断公司及子公司在交易中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为了更严谨执行新收入准则,经过审慎研究,对2023年度第一季度、半年度和前三季度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

宜宾纸业披露的2023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16.7亿元,同比下降27.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812.19 万元,同比下降36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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