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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海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召開《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以下簡稱《立法條例》)頒佈實施新聞發佈會,記者從會上獲悉,《立法條例》於2024年2月2日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並於2024年3月19日青海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批准,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立法條例》包括總則,立法規劃和立法計劃,州人民代表大會立法程序,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程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地方性法規的修改、廢止和解釋,其他規定,附則七章五十八條。制定《立法條例》是海北州構建“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協同、各方配合、公衆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的重要體現,標誌着海北州立法工作首次有了一部全面完整的程序性法規,也標誌着海北州立法工作進入一個新的歷史階段,將進一步完善立法體制,規範立法程序,發揮在立法中的引領、推動作用,爲推進法治海北建設起到積極的保障作用。

(來源: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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