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刘以晴

4月28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向社会发布《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总结(2020—2023年)》《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破行动方案(2024-2025年)》。吉林高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郑万和出席发布会并通报相关内容。

发布会同时发布今年4月吉林省法院研究出台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破行动方案(2024-2025年)》。《突破行动方案》以服务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要着力点,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为主攻方向,作出“3+5+16”总体工作安排。

“3”指“三个提升”工作目标,即:在提升司法政策匹配度可及性上实现新突破,在提升司法服务精准度实效性上实现新突破,在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获得感上实现新突破。

5”指“五个强化”主要任务,即:强化司法政策供给、强化依法全面平等保护、强化审判工作机制创新、强化审慎善意文明理念、强化全周期司法服务。

“16”指16项具体措施,即在“强化司法政策供给”方面,推出“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1·30’工程”2项举措;在“强化依法全面平等保护”方面,推出“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统一市场竞争秩序、助力民营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引导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4项举措;在“强化审判工作机制创新”方面,推出“深化涉企纠纷源头治理、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审判工作机制改革、积极推进‘企业破产’机制改革”4项举措;在“强化审慎善意文明理念”方面,推出“狠抓服务经营主体司法政策落实、依法慎用强制执行措施、支持企业信用修复”3项举措;在“强化全周期司法服务”方面,推出“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健全企业沟通联络机制、创新普法宣传形式”3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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