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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以晴

4月28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會上,向社會發布《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總結(2020—2023年)》《服務企業發展優化營商環境十大典型案例》和《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突破行動方案(2024-2025年)》。吉林高院專職審判委員會委員鄭萬和出席發佈會並通報相關內容。

發佈會同時發佈今年4月吉林省法院研究出臺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突破行動方案(2024-2025年)》。《突破行動方案》以服務保障發展新質生產力爲重要着力點,以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爲主攻方向,作出“3+5+16”總體工作安排。

“3”指“三個提升”工作目標,即:在提升司法政策匹配度可及性上實現新突破,在提升司法服務精準度實效性上實現新突破,在提升經營主體滿意度獲得感上實現新突破。

5”指“五個強化”主要任務,即:強化司法政策供給、強化依法全面平等保護、強化審判工作機制創新、強化審慎善意文明理念、強化全週期司法服務。

“16”指16項具體措施,即在“強化司法政策供給”方面,推出“主動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深入實施‘1·30’工程”2項舉措;在“強化依法全面平等保護”方面,推出“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及企業家合法權益、全力維護統一市場競爭秩序、助力民營企業降低融資成本、引導完善企業治理結構和管理制度”4項舉措;在“強化審判工作機制創新”方面,推出“深化涉企糾紛源頭治理、深化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深入推進審判工作機制改革、積極推進‘企業破產’機制改革”4項舉措;在“強化審慎善意文明理念”方面,推出“狠抓服務經營主體司法政策落實、依法慎用強制執行措施、支持企業信用修復”3項舉措;在“強化全週期司法服務”方面,推出“暢通涉企案件‘綠色通道’、健全企業溝通聯絡機制、創新普法宣傳形式”3項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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