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黔西南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 罗恩艳 卢琴) 酒后驾车要处罚,这大概是多数人的认知,但如果是为了急救伤病员酒后驾车,该如何处理呢?

2023年12月18日我国出台《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几种醉驾情形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如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驾驶机动车,且不构成紧急避险的;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的;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机动车的,或者为了交由他人驾驶,自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的……

近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该案杨某因其妻子身体不适,需紧急送往医院就医,于是便在酒后驾驶小轿车送其妻子去医院,途中被民警当场查获,后系民警将其妻子送往医院就医,公安机关认定杨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检察官经过审查,认为该案符合《意见》明确的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驾驶机动车,且不构成紧急避险的情形,于是便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销该案,准确适用该司法解释,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无罪的人不受追究。

检察官提醒:酒后驾车危险大,广大老百姓一定要提高守法意识,避免因自己一时的失控行为而造成难以挽回的结局。杨某虽然是为了急救伤病人员,但此举还是无比危险,随时可能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并不值得提倡。《意见》中明确的不构成犯罪的特殊情形,并不是鼓励醉酒后驾车,而是为了让法律法规更有温度,在执法司法中彰显温情,让更多人切实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

栏目:社会视窗

值班总编 杨涓 编辑 卢雁妮 校对 戴宏瑶 版式 高真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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