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中醫藥報

本報訊 (記者張 昕)日前,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加強中醫藥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保障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推動加快建立具有山東特色中醫藥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體系,服務保障中醫藥新質生產力發展。

《意見》明確,加強特色中藥材種質資源保護,加強中藥材植物新品種權保護,依法從嚴懲治侵權假冒行爲;鼓勵科研單位及時申報中藥材新品種,提升中藥材新品種保護意識。助力打造“齊魯道地藥材”,加強對金銀花、丹蔘、西洋參等藥材種子種苗繁育基地的調查研究,發揮地理標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制度作用,打造齊魯特色鮮明的中醫藥產業集羣品牌和區域品牌。促進齊魯中醫藥品牌傳承發展,聚焦宏濟堂、廣育堂、萬春堂等“中華老字號”“山東老字號”司法保護,嚴厲打擊中醫藥商標侵權行爲。推動海洋中藥產業發展,發揮海洋藍色藥庫資源和全國唯一海洋中藥重點實驗室等科研創新平臺優勢,加大海洋中藥及製劑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推動海洋中藥資源開發利用和科研成果轉化,有效保障中國海洋中醫藥集聚帶建設。

《意見》明確,弘揚齊魯中醫藥文化,擦亮儒醫文化、扁鵲故里、鍼砭外治起源地等三張齊魯中醫名片,加強中醫藥遺傳資源、傳統文化、傳統知識等知識產權保護;依法保護齊魯中醫藥理論精華和名家經驗挖掘整理形成的信息資源,依法認定符合條件的古籍點校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加強中醫藥商業祕密保護,依法保護中醫藥商業祕密,促進中醫藥技術傳承創新;對於適於長期保護,能夠體現中醫藥傳承性特點且符合商業祕密保護要求的中藥組方和配伍,優先考慮作爲商業祕密予以保護;對經依法認定屬於國家祕密的傳統中藥處方組成和生產工藝實行特殊保護。推動中藥炮製技術傳承創新,合理確定中醫藥專利權保護範圍,推動中醫藥技術革新和產業升級。促進中醫藥跨界融合發展,鼓勵發展“中醫藥+”多業態;完善中醫藥數據知識產權保護規則,促進數字技術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推進中醫藥經濟數字化創新發展。加強中醫藥科研人員利益保護,保障職務發明人獲得獎勵、報酬的合法權益;依法支持科研人員經費使用自主權和技術路線決定權。加大對侵犯中醫藥知識產權行爲懲治力度,依法懲治侵犯中醫藥知識產權犯罪行爲,依法從高確定懲罰性賠償倍數,提高中醫藥知識產權侵權代價和違法成本。

《意見》還圍繞深化改革創新,完善工作機制提出建立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府院聯動機制、強化司法引導、加強知識產權審判專業能力建設、提升司法保障能力等,明確深化知識產權案件“三合一”審判機制改革,推動構建中醫藥知識產權大保護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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