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电力报

记者白宇

本报讯 (记者白宇)“2024年一季度,全国电力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化交易电量14248.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7%,占全社会用电量的61.0%。”这是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张星在4月29日召开的国家能源局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数据。

从交易范围看,一季度省内交易电量11379.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跨省跨区交易电量286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4%,市场大范围优化配置资源效果持续显现。

从经营区域看,国家电网经营区域市场化交易电量1132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0%;南方电网经营区域市场化交易电量216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2%;内蒙古电网经营区域市场化交易电量76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0%。

此外,张星表示,今年以来,国家能源局在加快制定出台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基础规则方面取得积极进展。1月4日,《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1号令印发,更好满足经营主体信息需求;2月8日,《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3号令印发,进一步规范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行为;4月12日,《电力市场监管办法》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8号令印发,着力保障电力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基础规则体系,做好宣贯落实,促进电力市场在市场注册、信息披露、交易组织、电费结算等方面规范统一。”张星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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