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法院报

“千言万语也无法表达我们的感激之情,是您让孩子重新振作,重新面对生活,是您救了我们家!”近日,我收到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匡扶正义,心系百姓情暖人心”的锦旗,送锦旗的是一个受害人的监护人,而故事则要从一起刑事案件说起。

在我负责审理的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案件中,受害人小月被侵害时不足10岁,直至13岁时才案发。我也是一个有女儿的妈妈,在阅卷时,我对小月的遭遇心疼不已。当得知小月原本活泼开朗,在案发后出现了情绪低迷、沉默自闭、放弃读书等情况后,我带着书籍、礼物进行家访,与小月促膝谈心,引导她放下心理包袱,重新回归阳光快乐的生活。

“孩子受到的心灵伤害需要抚平,绝不能一判了之,要联系各方穷尽措施,看看还能为孩子做点什么。”我认为,我的工作不只是判案件,更关系到当事人的人生。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自那次家访后,这个沉默寡言、掩面哭泣的小女孩深深印在我的脑海中。“伤害已然造成,严惩罪犯尚不足以抚平伤痛,如何用足用好法律工具,最大限度贯彻‘特殊、优先保护’政策,想方设法驱散孩子内心的阴霾,才是关键。”在此后的日子里, 我与小月的家长真诚密切沟通、征询意见、询问需求、适时家访,循序渐进与小月展开交流。

后来,我收到了小月的来信,“法官妈妈,我每天都读你送给我的书,心里想着你跟我说的话,我明白我的人生之路还很长,未来还很美好,我要自立自强自信起来,我要去学习更多的知识……我会经常给您写信的”。

经过电话、书信交流,我和小月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六一”儿童节的时候,我带着玩具再次家访,发现小月比之前活泼了很多,她一见到我就拉着我的手说:“李妈妈,我下学期就要去新学校上学了!还有,妈妈前几天带我去了动物园!还有,妈妈给我买了我最喜欢的小猫咪,我给它起名叫二月……”

听到孩子这样说,我内心感到十分欣慰,并仔细询问她的生活状况,我们彼此分享了日常的趣事。“李妈妈,谢谢你的礼物,我会好好生活、好好学习的,我还会继续给您写信,给您讲讲我的进步!”临行前,小月跟我说。

开学后,我按照小月的心愿,帮助其顺利转学,进入了心仪的学校,同时为其争取到了司法救助金。小月也从之前见人就哭,回归到了活泼开朗的状态。

判决并不是案件的终点,在靖宇法院,当一个孩子走进法庭,就会有一名“法官妈妈”守护他的成长,让法律的温情时刻展现。“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司法,首先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分清是非才有力度,而发自法官心底的情感主导了整个审判方向,使整个司法活动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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