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合肥4月30日電 (記者 吳蘭)實施廢棄礦山生態修復項目300個以上;實行住宅用地分類調控政策;支持存量工業用地轉型……記者30日從安徽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進一步增強經濟活力、改善社會預期、提振發展信心,該省加強自然資源政策預研儲備,立足有利於穩預期、穩增長,聚焦基層和企業需求,出臺了《關於強化自然資源要素保障鞏固增強經濟回升向好態勢若干政策措施》(簡稱《政策措施》)。

高質量發展離不開資源要素支撐。安徽省自然資源廳副廳長方成介紹,近年來,安徽省自然資源和林業部門持續做好自然資源要素保障,不斷強化政策供給,切實增強自然資源要素對高質量發展的保障能力。2023年,該省批准建設用地45.49萬畝,總量位居全國第4、長三角和中部地區第1位;供應國有建設用地58.89萬畝,總量位居全國第7、長三角和中部地區第2位,其中供應工業用地14.79萬畝,有力支撐了全省經濟增長。

此次出臺的《政策措施》共20條。從加強高質量發展要素保障、優化自然資源供應、創優一流營商環境、提高自然資源保護水平、提高自然資源利用效率等5個方面提出“20條”務實舉措。充分發揮土地、林業、礦產等要素在推動高質量發展中的保障作用,對照學習滬蘇浙政策舉措,拿出實實在在的政策“乾貨”。比如,預安排50%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實施廢棄礦山生態修復項目300個以上;拓展補充耕地、林地來源,允許局部優化調整永久基本農田佈局、局部優化城鎮開發邊界等。

《政策措施》提出加強涉自然保護地行業指導。據安徽省林業局總工程師李擁軍介紹,自然保護地是生態建設的核心載體,屬禁止開發區域,禁止開發性、生產性建設活動。按照《自然保護區條例》要求,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進入,緩衝區只准進入從事科學研究觀測活動。實驗區內不得建設污染環境、破壞資源或景觀的生產設施;建設其他項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風景名勝區條例》則規定,風景名勝區內建設項目應當符合風景名勝區規劃,並與景觀相協調,不得破壞景觀、污染環境、妨礙遊覽。禁止違反風景名勝區規劃,在風景名勝區內設立各類開發區和在覈心景區內建設賓館、招待所、培訓中心、療養院以及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其他建築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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