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福州日报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的《2024年度第五次公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融土拍告字〔2024〕05号),以下简称《公告》,现对《公告》部分内容进行补充,具体如下:

《公告》交地时间中明确:宗地2024拍-11号、12号为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按净地交地。宗地2024拍-13号为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按净地交地。

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原公告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日(全文共24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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