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福州日報

福清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於2024年4月23日刊登的《2024年度第五次公開拍賣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告》(融土拍告字〔2024〕05號),以下簡稱《公告》,現對《公告》部分內容進行補充,具體如下:

《公告》交地時間中明確:宗地2024拍-11號、12號爲成交之日起3個月內按淨地交地。宗地2024拍-13號爲成交之日起6個月內按淨地交地。

原公告其他內容不變,原公告與本補充公告內容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公告爲準。

福清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4年5月1日(全文共24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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