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孟珂)4月30日,北京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北交所)正式發佈《北京證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審覈規則》《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試行)》《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和併購重組委員會管理細則》《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審覈規則》和《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監管指引第10號——權益分派》等5件業務規則。相關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發佈的5件業務規則是北交所落實資本市場“1+N”政策體系的重要安排,覆蓋公開發行並上市、退市、上市委員會和併購重組委員會(簡稱“兩委”)、重大資產重組、分紅等制度。一是優化股票發行上市審覈制度。完善北交所定位相關規定,優化審覈程序要求,進一步壓實發行人、中介機構等各方責任,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二是完善退市制度。落實嚴格執行退市制度要求,對交易類、財務類、規範類、重大違法類四類強制退市標準進行了修改,並同步調整了配套的信息披露、停牌等安排。三是加強“兩委”管理。進一步強化“兩委”審議把關責任,優化審議流程,加強交易所對“兩委”委員的管理監督。四是修改重大資產重組相關安排。明確發股購買資產或換股吸收合併交易中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以及定向發行可轉債作爲支付工具的相關要求。五是調整上市公司分紅制度。簡化中期分紅審議程序,明確中期分紅基準,鼓勵上市公司加大分紅力度,增加投資者回報。

本次發佈的5件業務規則前期已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期間,市場各方提出了針對性的意見建議。其中,涉及規則完善細化的合理意見已吸收採納,部分意見考慮現階段市場條件等因素暫未採納,將在後續工作中進一步研究。

下一步,北交所表示,將在中國證監會統一領導下,對照資本市場“1+N”政策文件提出的各項要求,加緊研究評估細化落實措施,抓好配套規則制定修訂和發佈實施工作,成熟一項、推出一項,持續推進市場高質量發展。

本文來自“證券日報網”,作者:孟珂,36氪經授權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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