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環球時報

五四青年節來臨之際,一部由祖峯出演的諷刺喜劇公益片《大魔術師》上線。該片以正話反說的形式諷刺了當前互聯網存在的標題黨、虛假擺拍、惡意炒作、製造噱頭等不良現象,希望人們追求五四精神,保持理性思考。其中,對於自導自演式造假,尤其必須持零容忍態度。

在中央網信辦正在開展的“清朗·整治‘自媒體’無底線博流量”專項行動中,自導自演式造假被置於整治重點的首要位置。流量、熱點本無所謂善惡,採用商業包裝營造、放大和經營流量賺取商業利益,只要符合法律法規和道德規範,符合相關商業規則,本無可厚非。事實上,在當今網絡時代,“流量是金”已近乎約定俗成,形成了龐大的市場和羣衆基礎。

但這一切都必須建立在合乎法律法規、道德規範的前提之上。不是不可以用說故事的手法,但前提是“說真即真,說假即假”,什麼是新聞、事實,什麼是故事、段子,必須首先交代得明明白白。戲劇舞臺上、大小屏幕間,多少生離死別、悲歡離合、成敗興亡,都是“純屬虛構”。你在規則範圍內標明“戲說”,觀衆自願被你編的故事賺走眼淚和流量,那不屬於違規。

然而將憑空捏造的人、物、事刻意包裝爲“新聞事件”“客觀真實”,蓄意誤導他人誤以爲事實,對其關注、爲之牽腸掛肚和感動,並在“事態發展過程”中巧設機關,佈局、造僞、用託、捧哏,惟恐他人不信其爲真。如此獲得的流量不論變現多少,都是“不當得利”。

不僅如此,這種做法看似“直接物質損失不大”,其性質卻是蓄意和反覆篡改事實。不當詐取流量並變現是“小害”,破壞社會行爲規範、擾亂社會正常秩序纔是“巨蠹”。和造成巨大“票面”物質損失的電詐相比,設局造僞騙取“毒流量”的行爲看似輕重有別,實則性質類似。它們都是以造僞、欺詐的惡劣手法,破壞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只不過一個是有形、有價的,另一個是無形、無價的。“犯法之惡”固須嚴懲,“壞法之奸”同樣必須舉輕若重。

還應指出的是,網絡是社會的有機組成部分,網絡世界也是關乎千家萬戶和每個社會成員的巨大現實世界。公衆希望看到的不僅是以儆效尤,也希望看到更明晰的自媒體規則和更規範規則的執行,既能讓守法守序者暢所欲言,又足以令顛倒黑白劫持流量者自食惡果,再不敢甘冒巨大風險動“造假引流”的歪念。惟如此,才能真正建立一個清朗的網絡空間。(作者是北京文化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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