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海南特區報

《遛狗請牽繩 別讓文明脫繮》追蹤(詳見本報2023年10月27日3版)

不戴嘴套不牽繩,還有市民被野狗追

狗事不斷 煩惱不斷

本報訊 去年10月,本報以《遛狗請牽繩 別讓文明脫繮》爲題,報道了海口多個公共場所遛狗亂象。記者日前再次走訪發現,在一些人流密集區域,雖然大部分狗主人遛狗牽好狗繩,但是多數人未給狗加戴口嚼或者嘴套等防護器具。“在人流量大或者老人小孩較多的場所,狗主人不僅要牽好狗繩,最好給自家愛犬的嘴部佩戴好防護器具,確保萬一犬隻突然發飆時,不會第一時間咬傷他人。”市民王女士說。

記者近日通過海口12345平臺查詢發現,2月26日,一市民反映,海甸島區域有不繫繩的野狗,其曾被路邊野狗追趕。4月3日,一市民投訴稱,濱海大道一小區內有人養了兩隻大型犬,每天遛狗不拴繩,導致其他業主都不敢經過小區樓下。

針對不規範遛狗亂象,海南大興天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鵬表示,根據《海南省文明行爲促進條例》相關規定,狗主人不規範遛狗,上街不攜帶狗牌和狗繩的,將會被相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以及城市綜合管理部門等處以罰款等處罰。

劉鵬指出,並非所有的公共場所都允許犬隻進入。作爲公共場所管理方,應當盡到安全提示義務,否則發生侵權糾紛後,可能會與狗主人一併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此外,根據《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的規定,因寵物傷害到他人人身健康或財產的,須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若流浪狗被人長期餵養,餵養人與流浪狗之間將存在管理關係,因此發生安全事故時,餵養人也需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記者 林鴻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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