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天津日报

马晓冬

本报讯(记者 马晓冬)5月1日0时01分,天津海关为天津电装电机有限公司进口的一批永磁同步电动机等货物办理了归类预裁定展期,凭借新的《预裁定决定书》,企业可以继续方便地开展进出口贸易。这也标志着全国首票《预裁定决定书》(商品归类)展期业务正式落地。

据了解,外贸企业在开展进出口业务时需要向海关申报商品税号,海关归类预裁定制度则是帮助企业准确归类的一项便利化举措。在进出口之前,企业可以提交预裁定申请,海关将根据提交的材料帮助企业确定商品税号,对符合要求的商品签发《预裁定决定书》。依托这一制度,企业能够有效评估进出口贸易成本,降低不合规申报的风险,便于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增强了进出口贸易活动的可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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