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企業上市

1、2024-05-06上交所:因凱博易控車輛科技(蘇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薦人撤回發行上市申請,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覈規則》第六十三條的相關規定,本所終止其發行上市審覈。

2、2024-04-07因浙江明泰控股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薦人撤回發行上市申請,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覈規則》第六十三條有關規定,本所終止其發行上市審覈。

明泰股份曾於20205月申報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在20211月通過發審委審議,但後續一直未拿到證監會批文。

給甌瑞投資人的致歉信及相關聲明

但我們萬萬沒想到因網絡上部分自媒體的惡意解讀宣傳,引發了ZJH消極審覈,導致凱博易控、明泰股份這樣的優秀擬上市公司項目審覈停滯甚至要被迫撤回,若現狀無法改變,這將很可能造成整個基金存在虧損的風險。

給甌瑞投資人的致歉信及相關聲明

尊敬的溫州甌瑞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下稱甌瑞基金)投資人

首先感謝您對本企業的信任,將資金委託我們投資於一級股權投資市場。自2017年以來,我們一直堅持致力於尋找國內優質成長公司、賦能民營實體產業的股權投資理念,以期伴隨所投項目的成長,使其能順利在國內IPO併成功退出。我們深知投資人資金來之不易,所以我們在挑選項目時精益求精,盡力通過自己的專業水平來降低基金的投資風險、項目的運營風險。5年以來,我們秉承對投資人高度負責的精神,也曾投出多個優質項目,有上市公司,同時也有像凱博易控、明泰股份這樣的擬上市公司。若按照我們所投企業的經營質量,一切順利的話,我們是非常有信心爲各位投資人帶來較好的投資收益,並與國內實體產業振興發展取得共贏成就。但我們萬萬沒想到因網絡上部分自媒體的惡意解讀宣傳,引發了ZJH消極審覈,導致凱博易控、明泰股份這樣的優秀擬上市公司項目審覈停滯甚至要被迫撤回,若現狀無法改變,這將很可能造成整個基金存在虧損的風險。

2019年甌瑞基金先後投資了浙江明泰控股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和凱博易控車輛科技(蘇州)股份有限公司,這兩家公司均是優秀的汽車零部件公司,其中明泰股份從投資時的4億淨利潤增加到了2023年的5.2億淨利潤,同時也進入了國產商用大飛機 C919 的供應商名錄凱博易控作爲江蘇省科學技術一等獎獲得者,也爲中國新能源卡車動力核心技術做出了傑出的貢獻。上述兩家企業既符合我國的產業發展政策,也是優秀的科技創新型民營企業,與國家近期提倡的新質生產力完全契合。但就是這兩家優質的企業,竟然因爲2021年初網絡自媒體宣揚我司原股東薛某的ZJⅡ離職人員身份,遲遲無法推進企業的IPO進程。其中明泰股份更是在20211月份過會後被ZJH扣發批文一直至今。

過程中,我企配合監管部門做了大量檢查工作,如薛某系統離職後轉型投資業務期限是否符合規定,入股價格與同期其他投資機構是否公允等,在此不一一贅述,應該說我企均不存在任何違法違規問題。同時出於對被投公司的發展大局考慮,也爲最大程度保護投資者利益,我司創始人薛某轉讓了其持有的股權,並辭去公司相應職位,放棄了自己的創業成果。但即便如此大幅度的犧牲,仍然無法獲得ZJ日一貫倡導的公平公正、依法合規的審覈結果。

在此,本企業特別聲明

1、我司原股東薛某隻是於2009-2012年在ZJH浙江局工作過三年的普通員工,離任時級別爲主任科員,如今離職已滿11年,並非市場禁入人員,更何況現其股份已完全轉讓。無論是在7.JH 2021528日發佈《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發行類第2號》之前還是之後,其管理的投資基金投資行爲均符合我國法律法規規定。2021年部分自媒體的無良杜撰本就是偏離事實、博取眼球之舉,目的並不單純。

2、依據ZJH2021528日發佈的《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發行類第2號》,我企投資項目也完全符合相關規定,更何況在2023年凱博易控和明泰股份移交上交所審覈時,我司原股東薛某在ZJH離職已滿10年,已不適用指引規定。但交易所預審人員(範某、馬某、林某)在和凱博易控企業溝通時明確指出不管薛某離職多久、是否轉讓,都要求企業清退基金份額。而明泰股份更是遲遲未能啓動審覈進程,預審員電話表示不審覈了,直接上會,但在負面清單裏,試問預審員是否有權力直接向保代表達自己或發審的意見權力是否關在籠子裏若監管部門在已有監管指引的前提下,不依據監管指引依法執政,是否屬於有法不依那麼如何以法治力量保障中國式現代化建設再者今年以來ZJH一直強調致力建設以投資者爲本的資本市場,保障投資者公平自由交易的權利那麼當下交易所預審人員的表態,是否保護國內公民的投資權並請問ZJⅡ2022年發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第二條第六點要求的維護統一的公平競爭制度。堅持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平等對待置於何處有無認真執行

3、主板註冊制審覈時限多久爲何明泰股份平移交易所後,遲遲未發動流程,是否符合註冊制相關規定若有時限規定,那麼是否應該追究相關負責人員責任若無時限,那麼制度本身是否有瑕疵,是否需要修正,否則意味着人治權限過大

4ZJH從嚴管理限制離職人員入股和投資從業行爲,並且頒佈了有關指引制度,我們完全贊成擁護。但在有法可依的情況下執法變形的有法不依,是否涉嫌違反《公務員法》和侵害離職人員相關人權如果認爲離職人員均是以離職人員身份價值入股,是否存在對我司原股東一位區區11年前派出機構的主任科員身份價值過度放大解讀若按此邏輯理解,11年前的離職科員身份價值還如此巨大,那在職要害部門人員的身份價值該怎樣估算我們始終強調原股東本就不具有什麼身份價值,我們也相信在職人員也不會利用其身份價值。我司前股東只是將過往從業期間學習到的專業能力實踐在日後的創業過程中而已。習總書記強調建設金融強國需要六個強大,包括需要強大的金融監管、強大的金融人才隊伍,那麼在優秀的金融監管隊伍誕生優秀的金融人才本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何況系統離職人員一直矜矜業業地爲我國實體產業發展奉獻自身微薄的力量。

5、作爲主管監察部門是否更應該有義務爲事實本身伸張正義,而不是被無良自媒體帶節奏而偏離初衷,導致執法動作變形,監管權威何在註冊制既不是全民審覈制,也不是專權審覈,而是基於信息披露公平、公正、公開前提下的市場檢驗。我國股票發行制度改革,從覈准制邁入註冊制的初衷不就是爲了打造更加公平、公正、公開,更有質量的資本市場,成爲黨中央提出的建設金融強國目標的有力拼圖嗎難道就因爲小部分別有用心的自媒體的斷章取義,就讓歷史開倒車嗎這與習總書記提出的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是否背離與習總書記提倡的我們要堅定自信,在實踐中繼續探索完善,使這條路越走越寬廣的理念背離我們的監管自信去哪了呢

綜上,因發行審覈部門受外界信息干擾造成對我企投資項目非公平、公正、依法合規對待,導致我企所投項目無法正常推進IPO進程,所以基金存在着虧損的可能性,在此特向各位投資人道歉同時也再次懇切希望ZJH能夠踐行其一貫倡導的公平公正、依法合規理念,無論對普通人還是對系統離職人員,均能使其在法治基礎上得到國民公平待遇、公民權益得到合法保障

溫州甌瑞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2024318

上海證券交易所文件

上證科審〔202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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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終止對凱博易控車輛科技(蘇州)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

上市審覈的決定

凱博易控車輛科技(蘇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於 2023 6 30 日依法受理了你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的申請文件,並按照規定進行了審覈。

日前,你公司和保薦人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別向本所提交了《凱博易控車輛科技(蘇州)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撤回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和《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撤回凱博易控車輛科技(蘇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申請撤回申請文件。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覈規則》第六十三條的有關規定,本所決定終止對你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的審覈。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

主題詞:科創板 終止 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2024 05 06 日印發

發行人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凱博易控車輛科技(蘇州)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5 11

註冊資本:14,397.33萬元

法定代表人:郝慶軍

註冊地址及主要生產經營地址:蘇州市吳中區甪直鎮迎賓西路999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郝慶軍

行業分類:汽車製造業(C36-汽車零部件及配件製造業(C3670

保薦人及主承銷商: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人主營業務經營情況

(一)主要業務或產品

公司專注於先進車輛技術在新能源商用車輛領域的開發應用,主要從事新能源商用車輛關鍵零部件的研發、生產與銷售,主要產品包括新能源車輛電驅動系統和車輛連接系統。

自成立以來,公司秉承“引領行業正向開發,滿足需求價值創新”的研發理念,始終堅持核心技術的正向開發及核心零部件的自研自產。公司創始人郝慶軍先生及核心團隊擁有三十多年的商用車整車行業經驗及豐富的商用車零部件行業經驗,不斷探索技術前沿,帶領公司建立了一支全面覆蓋系統設計、傳動技術、驅動技術、控制技術、電力電子、精密製造、車輛連接等各專業領域的研發隊伍。報告期內,公司圍繞新能源車輛電驅動系統及車輛連接系統形成了十六項核心技術。截至 2022 12 31 日,公司研發人員共計 184 名,佔總員工的比例達 31.62%,擁有專利 190 項,其中境內發明專利64 項、境外發明專利 18 項,並擁有軟件著作權 30 項。公司獲得了國家工信部服務型製造示範企業、中國科技產業化促進會科技創新獎一等獎、江蘇省科學技術獎一等獎、江蘇省智能製造示範車間、江蘇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獎項及榮譽稱號。

公司前瞻性地把握了我國商用車輛減碳及新能源發展趨勢,構建了平臺化、系列化的新能源車輛電驅動系統產品譜系,可廣泛地應用於純電、混合動力、燃料電池等豐富的新能源技術路線,在下游多個領域形成了差異化的競爭優勢。公司致力於新能源卡車及非道路車輛電驅動系統的技術創新,於行業內率先發布雙電機換擋動力不中斷 eDMT系列產品,經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中國汽車工程學會認定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報告期內eDMT 系列產品譜系不斷豐富,實現了道路卡車及非道路車輛在重載上坡、重載下坡及其他各類複雜工況等應用領域的全覆蓋。在此基礎上,通過新能源動力及傳動技術創新,eDMT 系列產品突破了長期以來百噸級以上重型車輛進口大排量發動機與高扭矩變速箱的供應限制,實現了自主可控的重型車輛大功率技術路線應用。另一方面,公司是率先推出新能源客車“高速電機+減速箱技術路線並實現批量化應用的國內廠商,成功實現了高性能客車減速驅動系統的國產化;同時,公司是國內少數具備雙源無軌驅動系統整體設計及生產能力的供應商,持續推動雙源無軌車輛的技術升級,在細分領域具有重要的市場影響力。在車輛連接系統領域,公司是全球少數掌握鉸接機構開發、液壓系統開發、風擋系統開發和電液比例控制開發能力的車輛連接系統供應商。

報告期內,公司的營業收入分別爲 31,070.08 萬元、29,353.22 萬元和 52,175.48 萬元,複合增長率爲 29.59%。報告期內,公司實現淨利潤 7,708.08 萬元、2,147.74 萬元和6,122.82 萬元,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

客戶集中度較高的風險

公司主要客戶包括北汽福田、徐工集團、中通客車、上汽集團、格力股份等國內知名整車製造商。報告期內,公司對前五大客戶的銷售收入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爲96.72%82.60%78.97%,對第一大客戶北汽福田的銷售收入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爲 70.47%39.45% 35.22%,客戶集中度在報告期內有所下降,整體仍然較高,主要客戶對公司經營業績影響較大。如果公司與主要客戶關係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公司主要客戶的經營情況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可能會減少對公司的產品採購;如公司不能及時拓展新客戶,則會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不利影響。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1、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籤署日,郝慶軍直接持有公司 8,500.00 萬股股份,並通過蘇州凱持、蘇州凱人間接持有公司 1,826.50 萬股股份,直接及間接持有的股份合計佔公司總股本的 71.73%,並擔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系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基本情況如下:

郝慶軍先生,1965 11 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碩士研究生學歷,具有豐富的商用車領域從業經歷,長期從事商用車整車及驅動、傳動技術研究。1989年畢業於吉林工業大學(現吉林大學)汽車工程學院內燃機專業,2000 5 月畢業於美國羅斯福大學,取得 MBA 學位、碩士學歷。1989 7 月至 2002 3 月曆任遼寧黃海汽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工程師、質量採購處長、總經理助理。2002 4 月至 2003 7 月擔任江蘇友誼汽車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2003 8 月至 2007 8 月曆任丹東黃海汽車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董事、總經理。2003 10 月至 2007 8 月擔任遼寧曙光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董事。2008 6 月至 2010 3 月擔任伊卡路斯(蘇州)車輛系統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2009 3 月至 2018 1 月擔任伊卡路斯北京監事。2015 5 月起至 2019 1 月擔任凱博有限執行董事兼總經理,2019 1月起至今擔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024-04-07因浙江明泰控股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薦人撤回發行上市申請,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覈規則》第六十三條有關規定,本所終止其發行上市審覈。

明泰股份曾於20205月申報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在20211月通過發審委審議,但後續一直未拿到證監會批文。

第十八屆發審委2021年第11次會議審覈結果公告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十八屆發行審覈委員會2021年第11次發審委會議於2021121日召開,現將會議審覈情況公告如下:

一、審覈結果

(一)東鵬飲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

(二)浙江明泰控股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

(三)浙江永和製冷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

二、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省略

(二)浙江明泰控股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1、報告期內,汽車銷量放緩。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乘用車市場產銷量同比下滑現狀及未來新能源車市場發展趨勢,以及發行人主要產品的銷售情況,說明發行人持續經營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風險;(2)說明主要客戶的行業地位,與發行人的合作歷史、業務穩定性和持續性,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風險;(3)說明主要競爭對手情況,發行人在主要客戶供應商中的地位,報告期對其供貨份額,與競爭對手相比是否存在重大不利變化,是否存在替代風險;(4)說明經營環境是否存在發生重大不利變化的情形,終端整車廠商是否存在重大經營風險。請保薦人代表說明覈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覈查意見。

2、發行人報告期綜合毛利率明顯高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產品結構、客戶結構,對照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說明公司高毛利率的原因及其合理性;(2)說明公司高毛利率是否具備可持續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覈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覈查意見。

3、日泰上海原系日泰緊固件與匯豪集團共同出資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後因發行人收購股權成爲發行人全資子公司。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發行人實際控制人陳金明等人投資匯豪集團的資金來源,匯豪集團投資日泰上海的境外借款的具體來源;(2)發行人實際控制人陳金明等人在境外設立香港天虹投資有限公司辦理外匯登記的原因及合理性,香港天虹投資有限公司辦理外匯登記是否可以替代匯豪集團的外匯登記或補登記;(3)日泰上海設立、股權轉讓,向外資股東現金分紅及派息等行爲的外匯出入境是否違反外匯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存在被處罰的風險,是否屬於重大違法行爲,是否構成本次發行障礙。請保薦代表人說明覈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覈查意見。

4、發行人於201712月完成對實際控制人親屬持有的日泰銷售的收購。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有關日泰銷售的會計處理;(2)相關會計處理的依據,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準確、完整。請保薦代表人說明覈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覈查意見。

發行監管部

2021121

上海證券交易所文件

上證上審〔2024108 

───────────────

關於終止對浙江明泰控股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滬市主板

上市審覈的決定

浙江明泰控股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於 2023  2  28 日依法受理了你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主板上市的申請文件,並按照規定進行了審覈。

日前,你公司和保薦人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向本所提交了《關於撤回浙江明泰控股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主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和《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撤回浙江明泰控股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主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申請撤回申請文件。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覈規則》第六十三條的有關規定,本所決定終止對你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滬市主板上市的審覈。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二四年四月七日

主題詞:主板 終止 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2024  04  07 日印發

第十八屆發審委2021年第11次會議審覈結果公告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十八屆發行審覈委員會2021年第11次發審委會議於2021121日召開,現將會議審覈情況公告如下:

一、審覈結果

(一)東鵬飲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

(二)浙江明泰控股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

(三)浙江永和製冷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

二、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省略

(二)浙江明泰控股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1、報告期內,汽車銷量放緩。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乘用車市場產銷量同比下滑現狀及未來新能源車市場發展趨勢,以及發行人主要產品的銷售情況,說明發行人持續經營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風險;(2)說明主要客戶的行業地位,與發行人的合作歷史、業務穩定性和持續性,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風險;(3)說明主要競爭對手情況,發行人在主要客戶供應商中的地位,報告期對其供貨份額,與競爭對手相比是否存在重大不利變化,是否存在替代風險;(4)說明經營環境是否存在發生重大不利變化的情形,終端整車廠商是否存在重大經營風險。請保薦人代表說明覈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覈查意見。

2、發行人報告期綜合毛利率明顯高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產品結構、客戶結構,對照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說明公司高毛利率的原因及其合理性;(2)說明公司高毛利率是否具備可持續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覈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覈查意見。

3、日泰上海原系日泰緊固件與匯豪集團共同出資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後因發行人收購股權成爲發行人全資子公司。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發行人實際控制人陳金明等人投資匯豪集團的資金來源,匯豪集團投資日泰上海的境外借款的具體來源;(2)發行人實際控制人陳金明等人在境外設立香港天虹投資有限公司辦理外匯登記的原因及合理性,香港天虹投資有限公司辦理外匯登記是否可以替代匯豪集團的外匯登記或補登記;(3)日泰上海設立、股權轉讓,向外資股東現金分紅及派息等行爲的外匯出入境是否違反外匯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存在被處罰的風險,是否屬於重大違法行爲,是否構成本次發行障礙。請保薦代表人說明覈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覈查意見。

4、發行人於201712月完成對實際控制人親屬持有的日泰銷售的收購。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有關日泰銷售的會計處理;(2)相關會計處理的依據,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準確、完整。請保薦代表人說明覈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覈查意見。

發行監管部

2021121

發行人基本情況

發行人名稱:浙江明泰控股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10  24 

註冊資本:36,400萬元

法定代表人:陳金明

註冊地址及主要生產經營地址:浙江省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濱海八路 519 

控股股東:上海金鍛實業有限公司

實際控制人:陳金明、陳美金、陳金光、陳元克、塗開玉、吳金旺

行業分類:根據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行業分類》( GB/T4754-2017),公司所屬行業類別爲“通用設備製造業”(C34)之緊固件製造C3482

發行人的主營業務

發行人專注從事緊固件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是中國通用機械零部件工業協會緊固件分會副會長單位。公司產品目前主要應用於汽車領域,以高強度、高精度、耐腐蝕等緊固件爲主導產品,廣泛應用於乘用車動力總成系統、底盤系統、車身內外飾、安全系統、變速箱、新能源汽車電池包等核心部件,並向客戶提供合作開發、測試、配套售後等相關服務,是國內汽車緊固件行業綜合實力領先的龍頭企業。

公司目前擁有溫州、上海兩個生產基地,逾 24 萬平方米生產場地,取得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等共 219 項,擁有浙江省明泰高強度緊固件研究院(省級企業研究院)、浙江省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中心和上海市企業技術中心,並通過了 CNASILAC-MRA 實驗室認證。憑藉高質量、大批量穩定供應各類型高強度緊固件的能力,公司與衆多中外知名汽車製造商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公司作爲一級供應商供應的整車企業客戶包括上汽通用、上汽大衆、一汽大衆、沃爾沃亞太、廣汽本田、廣汽三菱、東風本田、東風日產、長安福特等合資品牌,上汽集團、廣汽集團、一汽集團、北汽集團等車企集團下屬自主品牌,以及吉利汽車、比亞迪、奇瑞汽車、江淮汽車等其他自主品牌汽車生產企業,涵蓋了國內大部分乘用車品牌。同時,公司也作爲二級供應商向康明斯、舍弗勒、採埃孚、斯凱孚、耐世特、艾帕克、威巴克、大陸、延鋒百利得、佛吉亞、豐田電裝、寧德時代等一級供應商供應配件。

經過多年潛心發展,公司依託行業領先的產品質量和供應能力,在汽車緊固件領域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場口碑,實現了部分汽車緊固件關鍵產品的進口替代,其中公司開發的“轎車用高強度鋁合金螺栓實施方案”被工信部列入 2014 年度工業轉型升級強基工程示範項目。在鞏固汽車領域領先優勢的基礎上,公司着力佈局規劃航空航天領域市場,目前已開展前期產品開發、技術儲備和市場調研等相關工作,航空航天緊固件市場將成爲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的重要方向。

主要產品及用途

公司產品主要分爲螺栓、螺母、異型件三大類,廣泛應用於汽車發動機、傳動系統、制動系統、轉向系統、座椅系統、車身及車身附屬裝置和安全防護裝置、新能源汽車電池包等,產品滿足大衆、通用、本田、豐田等全球知名汽車企業集團的企業標準要求,符合國家標準(GB)、美國標準(ANSI)、德國標準(DIN)、意大利標準(UNI)、日本標準(JIS)、國際標準(ISO)等國內外標準體系。

發行人的行業地位

我國緊固件行業生產企業數量衆多,但規模普遍較小,產業集中度較低,大部分企業以低端產品爲主,市場競爭激烈。截至 2021 年末,納入國家統計局統計範圍的 1,457 家緊固件生產企業平均實現主營業務收入 9,987.85 萬元,平均實現利潤總額 673.44 萬元。

公司作爲行業內綜合實力較爲突出的企業,產品主要定位於中高端市場。通過多年不懈的技術研發和資本投入,公司的產品品質、生產工藝處於國內領先水平,產品以應用於發動機、變速箱、底盤系統、新能源汽車電池包等核心部位的高強度緊固件爲主,實現了部分汽車緊固件關鍵產品的進口替代,其中公司開發的“轎車用高強度鋁合金螺栓實施方案”被工信部列入 2014 年度工業轉型升級強基工程示範項目。

從銷售規模來看,公司與富奧股份、長華集團等位於汽車緊固件行業前列,其中 2021 年度上述三家公司的緊固件產品銷售金額分別爲 20.23 億元、23.48 億元和 7.60 億元。根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數據,2021 年我國汽車產量爲2,608.20 萬輛,按每輛乘用車、商用車平均所需緊固件數量測算,2021 年我國汽車緊固件市場規模約爲 1,206.87 億件,公司 2021 年度緊固件銷量爲 40.31 億件,市場佔有率約爲 3.34%

公司是國內汽車緊固件領域的龍頭企業。在逾三十年的發展過程中,公司逐步建立了完善的生產製造與質量控制體系,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被中國通用機械零部件工業協會評爲中國緊固件行業重點骨幹企業、專精特示範企業,是浙江省 2019 年度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對象。憑藉工藝技術、生產設備、管理體系等方面的領先優勢,公司成功進入各大主機廠的合格供應商體系,獲得了客戶的一致認可。公司是國內大部分主機廠的一級供應商,主要客戶包括上汽通用、上汽大衆、一汽大衆、沃爾沃亞太、長安福特、廣汽本田、廣汽三菱、東風本田、東風日產、上汽集團、廣汽集團、一汽集團、北汽集團、吉利汽車、比亞迪、江淮汽車、奇瑞汽車等,也是康明斯、舍弗勒、採埃孚、斯凱孚、耐世特、艾帕克、威巴克、大陸、延鋒百利得、佛吉亞、豐田電裝、寧德時代等知名汽車部件生產企業的配套商,品牌具有較高的行業知名度,是國內少數能夠高質量、大批量滿足客戶高強度緊固件採購需求的汽車緊固件供應商之一。

五、發行人符合主板定位的說明

(一)業務發展過程和模式成熟度

發行人自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創辦以來,已經歷了逾三十年的發展歷程。發行人圍繞緊固件產品,緊隨我國宏觀產業發展和居民交通出行工具升級的步伐,實現了主營產品由自行車緊固件,到摩托車緊固件,再到汽車緊固件的迭代升級,目前正在規劃航空航天領域市場,開展前期產品開發、技術儲備和市場調研等相關工作。發行人業務模式成熟,具體如下:

1、客戶渠道成熟

公司在多年的經營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客戶資源,公司客戶分佈全國各地,涵蓋在中國的大部分合資品牌、自主品牌主機廠和衆多汽車零部件企業,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憑藉對客戶和對汽車緊固件市場的深刻認識,公司順應緊固件市場發展趨勢,不斷配合客戶進行汽車緊固件產品的研發和設計,並提供配套檢測和裝配方案設計服務,從而有效地提高了公司的整體服務能力,在競爭中贏得了優勢。

2、核心技術成熟

公司建立了較爲完備的研發體系,擁有浙江省省級研究院、浙江省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中心和上海市企業技術中心。公司目前擁有 219 項專利,形成了 20 項重要核心技術,使公司產品質量、技術和生產效率均位於行業前列,也是國內少數能夠進行整體輪轂緊固件連接疲勞測試的企業之一。公司的核心技術成熟應用於公司的現有產品,爲公司產品質量和穩定供應能力提供了保障。

3、生產管理體系成熟

經過逾三十年的發展,公司建立起了一支穩定的人才隊伍。公司樹立了“人才至上”的管理理念,並注重打造在專業能力與個性上優勢互補的核心團隊,在管理、技術、生產、銷售、財務等方面各有專長,各司其職,優勢互補,保證了公司各項業務的協調和全面發展。公司建立了規範化的管理體系,具有緊固件產品的全工序生產能力,有效提升了生產效率、降低材料損耗、降低生產成本,保證公司產品的質量,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二)經營穩定性和行業地位

1、公司經營業績穩定

發行人是國內汽車緊固件領域的龍頭企業,近年來業務發展良好,主要經營指標總體呈上升趨勢。

在生產銷售方面,報告期內,公司緊固件產品產量分別爲 33.28 億件、34.22 億件、40.31億件、20.59 億件,銷量分別爲 31.89 億件、33.92 億件、39.96 億件、19.79億件,生產銷售規模持續增長,產銷率均保持在 90%以上。

在經營業績指標方面,報告期內,公司分別實現營業收入 164,400.23 萬元、174,753.75 萬元、202,917.58 萬元、104,142.98 萬元,分別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 36,415.33 萬元、43,815.46 萬元、44,282.94 萬元、20,537.64 萬元,盈利能力良好,經營業績持續增長。在現金流量方面,報告期內,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淨現金流入分別爲 52,817.94 萬元、47,506.04 萬元、28,311.68 萬元、13,415.10 萬元,現金流情況良好,能夠保障公司的持續經營所需。

綜上所述,報告期內,公司能夠實現穩定的業務收入,具備良好的現金流,能夠保證公司經營業績的穩定性。

2、發行人綜合實力突出,行業地位領先

公司的汽車緊固件產品主要定位於中高端市場。通過多年不懈的技術研發和資本投入,公司的產品品質、生產工藝處於國內領先水平,產品以應用於發動機、變速箱、底盤系統、新能源汽車電池包等核心部位的高強度緊固件爲主,實現了部分汽車緊固件關鍵產品的進口替代。在逾三十年的發展過程中,公司逐步建立了完善的生產製造與質量控制體系,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被中國通用機械零部件工業協會評爲中國緊固件行業重點骨幹企業、專精特示範企業,是浙江省 2019 年度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對象。憑藉工藝技術、生產設備、管理體系等方面的領先優勢,公司成功進入各大主機廠的合格供應商體系,獲得了客戶的一致認可。

綜上所述,發行人業務模式成熟,經營業績穩定,規模較大,是所處行業具有代表性的優質企業,符合主板上市定位。

六、發行人主要財務數據及財務指標

根據天健所出具的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天健審〔20229408號),發行人報告期內的主要財務數據和財務指標如下:

發行人選擇的上市標準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 3.1.2 條規定:“境內發行人申請在本所上市,市值及財務指標應當至少符合下列標準中的一項:

(一)最近年淨利潤均爲正,且最近 3 年淨利潤累計不低於 1.5 億元,最近一年淨利潤不低於 6000 萬元,最近 3 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累計不低於 1 億元或營業收入累計不低於 10 億元;

(二)預計市值不低於 50 億元,且最近一年淨利潤爲正,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 6 億元,最近 3 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累計不低於 1.5 億元;

(三)預計市值不低於 80 億元,且最近一年淨利潤爲正,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 8 億元。

本節所稱淨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孰低者爲準,淨利潤、營業收入、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均指經審計的數值。本節所稱預計市值,是指股票公開發行後按照總股本乘以發行價格計算出來的發行人股票名義總價值。”

根據天健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天健審〔20229408 號),公司 2019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爲 33,104.20 萬元、43,815.46 萬元、44,282.94 萬元,均爲正且累計淨利潤不低於人民幣 1.5 億元,最近一年淨利潤不低於 6,000 萬元;2019 年度、2020年度、2021 年度經審計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爲52,817.94萬元、47,506.04 萬元、28,311.68 萬元,累計不低於 1 億元;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經審計的營業收入分別爲 164,400.23 萬元、174,753.75 萬元、202,917.58 萬元,累計不低於 10 億元。

綜上,公司本次發行上市申請適用《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3.1.2 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

上述人員中,陳金明、陳美金、陳金光系兄弟關係,陳元克爲陳金明、陳美金、陳金光三人母親的妹妹的配偶,塗開玉爲陳金明、陳美金、陳金光三人的姐姐的配偶,吳金旺爲陳金明的配偶的弟弟。

2、實際控制人共同控制協議及發生意見分歧或糾紛時的解決機制情況

2019  5  22 日,陳金明等 6 人簽署了《一致行動協議》,約定:“各方在公司股東大會中,就各種會議提案及表決(包括但不限於公司董事、監事提名及投票選舉,以及公司各項經營決策的事項),進行一致意思表示,在直接或間接行使股東權利和履行股東義務方面始終保持一致行動。在不違背法律法規、《公司章程》情況下,各方將在公司的股東大會召開前先就會議所要表決的事項進行充分的協商溝通,形成一致意見後,在公司的股東大會進行一致意見的投票;協商不成時以陳金明的意見作爲統一表決意見。„„各方中任何一方不能參加股東大會時,應優先委託各方中任一其他方參加會議並行使投票表決權;如各方均不能參加會議,應共同委託他方參加會議並按一致行動人內部溝通形成的意見行使投票表決權。„„協議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到期後各方共同協商是否續簽本協議。„„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協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協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據此,上述《一致行動協議》已明確約定發生意見分歧時以實際控制人陳金明的意見爲準,同時也明確了糾紛解決機制。

1、陳金明

陳金明先生,1955  10 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初中學歷,經濟師職稱,公司創始人之一,曾獲“浙江省好企業家”、“浙商大會創業創新獎”、“溫州市優秀企業家”等榮譽。2001  10 月至 2019  5 月擔任明泰有限董事、總經理,2019  5 月至今擔任明泰股份董事長。現任明泰股份董事長、日泰上海董事。

2、陳金光

陳金光先生,1965  1 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初中學歷,公司創始人之一。2001  10 月至 2006  11 月擔任明泰有限董事、副總經理,2004  12 月至今擔任日泰上海董事長,2016 年至 2019  5 月擔任明泰有限董事,2019 5 月至今擔任明泰股份董事、總經理。現任明泰股份董事、總經理,日泰上海董事長,日泰滁州董事長。

3、吳金旺

吳金旺先生,1969  1 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初中學歷,公司創始人之一。2001  10 月至 2006  11 月擔任明泰有限董事,200412 月至今擔任日泰上海副總經理,2016 年至 2019  5 月擔任明泰有限董事,2019 月至今擔任明泰股份董事。現任明泰股份董事,日泰上海董事、副總經理,日泰滁州監事,滁州東日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4、吳金堯

吳金堯先生,1965  5 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高中學歷,經濟師職稱。1983  7 月至 1987  9 月,在瑞安市塑料三廠擔任辦公室主任;1987  9 月至 1993  2 月,在瑞安市羽絨製品廠擔任副廠長;1993  2月至 2019  5 月,在明泰有限及前身擔任副總經理;2019  5 月至今,在明泰股份擔任董事、副總經理。現任明泰股份董事、副總經理,日泰上海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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