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漯河日报

就古代食制而言,战国时期我国还不是一日三餐,那时一天只吃两餐,称为朝食和唛(bū)食。朝食是第一餐,时间大致在日出以后、上午九点以前。这段时间古人称为食时。《左传·成公二年》齐晋鞌之战写齐侯狂言“余姑剪灭此而朝食”就是一个例子。齐侯轻敌,以为九点之前就可以打败晋军再朝食。唛食是第二餐,时间是太阳在西南角的时候,也叫唛时。《说文》释“唛”为“申时食也”,大致在下午四点左右。《墨子·号令》也有“唛时皆于署,不得外食”的例子。意思是说在城市保卫战中,早饭、晚饭都在官署中吃,不得到外面吃。

朝食和唛食又叫饔和飧(sūn),因为一天只有饔和飧两餐,所以“饔飧”两字有时就连用,泛指饭食。如《孟子·滕文公上》的“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赵岐注“饔飧而治”为“自具其食,兼治民事耳”,意思是说管理者在治理民事时还要自己做饭吃。“饔飧”在这里活用为动词,自己烧饭吃的意思。

据甲骨文的有关记载,殷商时期也是一日两餐,第一餐俗称“大食日”,又称“食日”;第二餐俗称“小食”。一直到先秦,古代的基本食制就是一日两餐。

两餐向三餐过渡的时期是西汉和东汉。据云梦秦简《传食律》和《仓律》记载,秦时一般官吏和平民还都是一日两餐。西汉初一般百姓依然如此,如晁错《论贵粟疏》“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所说的“再食(两餐)”。但据《汉书·淮南厉王传》说刘长被废后,有司奏请给他的待遇有“皆日三食”一条,说明诸侯王的饮食待遇已是三餐了。若按《白虎通·礼乐》所说,皇帝的宫廷饮食更是多至四餐,为平旦食、昼食、唛食和暮食。只是民间的饮食习俗依然还是一日两餐。虽说已有在朝食前吃些称为“寒具”的小点心的,但还不能称为一餐,或许可以看作是向三餐的一种过渡。到东汉时就最后形成了三餐制。郑玄注《论语·乡党》“不时不食”的“不时”就是注为“非朝、夕、日中时”的。说明东汉已经以朝、日中、夕为吃饭的时候,和现在基本一样了。

据《咬文嚼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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