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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代理過多件重大影響案件的江蘇博愛星律師事務所章祥兵律師特別提示,旋極信息股票索賠案倒計時!本人代理的旋極信息首批股票索賠案件2024年5月7日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受損股民抓緊訴訟。(章祥兵律師專欄)

2021年11月3日,旋極信息發佈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陳江濤先生收到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2021]9號)。經查明,陳江濤先生存在以下違法事實:1、北方信託·恒生一號證券投資單一資金信託證券賬戶減持“旋極信息”,陳江濤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2、陳江濤轉讓徐州中天湧慧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股權間接減持“旋極信息”,陳江濤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北京證監局決定對陳江濤作出行政處罰。

2023年12月15日,章祥兵律師代理的首批投資者訴旋極信息控股股東陳江濤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達的《民事判決書》,北京金融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判決陳江濤向投資者賠償部分投資損失。陳江濤不服一審判決,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章祥兵律師認爲,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監管部門制定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關於信息披露的規定,構成虛假陳述的,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實際發生的損失,包括:投資差額損失、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稅。

旋極信息股票索賠案訴訟時效截止日期爲2024年11月2日,受損投資者須抓緊訴訟。訴訟時效過期後起訴,投資者會喪失勝訴權。

目前,章祥兵律師正在代理旋極信息受損投資者索賠訴訟工作。索賠條件爲:

在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間買入旋極信息股票,且在2020年5月22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起訴索賠損失。(旋極信息維權入口)

符合索賠條件的投資者,可聯繫江蘇博愛星律師事務所章祥兵律師團隊,並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證複印件、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的證券賬戶查詢確認單和股票交易對賬單原件(首次買入該股票至今)、詳細聯繫方式。

章祥兵律師聲明:

最終索賠條件和承擔責任的主體以法院生效判決認定爲準。

(本文由江蘇博愛星律師事務所章祥兵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立場。章祥兵律師,證券維權律師。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研究生畢業,法學碩士。擅長代理證券訴訟、金融維權案件,有多年投資者維權訴訟經驗。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數百件投資者維權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會影響和標誌性意義的案件。投資者訴索菱股份及董監高案件,入選深圳中院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十大典型案例;中國銀行“原油寶”民事案件入選2020年度全國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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