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鑫集团(02858)发布公告,董事会决议建议采纳2024年股份计划并终止第一项股份奖励计划,以反映上市规则第十七章的最新变动及规定。2024年股份计划将构成上市规则第十七章项下透过发行新股份提供资金的股份计划。根据上市规则第17.02(1)(a)条,采纳2024年股份计划须(其中包括)获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批准。待及自2024年股份计划生效起,终止第一项股份奖励计划。

于2024年5月9日,待2024年股份计划生效后,公司建议:根据2024年股份计划向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张序安先生授出合共1.17亿份股份期权,此授出亦须待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及根据2024年股份计划向执行董事兼联席总裁姜东先生授出合共1000万份股份期权。

同日,待2024年股份计划生效后,公司建议根据2024年股份计划向四名非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但其中3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雇员参与者授出合共1.23亿份股份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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