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中信建投捲入恒大地產5期合計208億元欺詐發行案,盡調是否勤勉盡責受質疑:恒大地產5600億元的財務造假有跡可循,但中信建投卻毫無察覺。在欺詐發行案背後,中信建投與恒大地產的業務關係日益緊密,最後9期450億元恒大債券幾乎由中信建投獨家代理,這與公司之前的操作慣例不符,且被業內人士質疑結構化發行債券。

出品:新浪財經上市公司研究院

作者:IPO再融資組/鄭權

中信建投一季度淨利潤降至行業第十,一個重要原因是投行業務收入大降近六成。前兩年,中信建投深陷紫晶存儲欺詐發行案,近期又捲入5期恒大債欺詐發行案、3次紅相股份欺詐發行案,公司投行業務的執業質量備受質疑。

在5筆合計208億元的恒大債欺詐發行案中,通過恒大合約銷售額、預收款項兩項基礎性數據就能發現的較爲明細的問題,中信建投竟對5600多億元的財務造假毫無察覺。與碧桂園、萬科等公司的合同銷售額/預收款項進行對比,恒大的合同銷售額比預收款項高几倍,這種基礎性行業數據異常理應得到中信建投的警惕。此外,中信建投應對國外評級機構對恒大的主體評級(發行債券時B1級,垃圾級)高度重視,並對中誠信國際給出最高評級(AAA級)保持合理懷疑。

Wind顯示,以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恒大地產”)爲名義債務主體發行的債券合計18期,中信建投參與的有13期,佔比超7成。尤其是2019年5月後,恒大地產發行的9期合計450億元的債券都有中信建投的身影,且發行規模較大的債券都是中信建投獨自承銷,這與公司之前找幾家大券商聯合承銷的慣例不同。雙方關係日益緊密背後,被質疑是否存在結構化發行債券等問題。

對5600億元的財務造假毫無察覺  恒大合約銷售金額是預收款項的三四倍明顯異於同行

經查明,恒大地產通過提前確認收入方式財務造假,導致2019年恒大地產虛增收入2,139.89億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50.14%,虛增利潤407.22億元,佔當期利潤總額的63.31%;2020年恒大地產虛增收入3,501.57億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78.54%,虛增利潤512.89億元,佔當期利潤總額的86.88%。

恒大地產2年虛增營收5640億元,創下世界歷史紀錄,A股“造假之王”康美藥業三年近900億元的造假額還不及恒大地產的六分之一。

經查明,恒大地產在5期、共208億元債券發行文件中,分別引用了存在虛假記載的2019年、2020年年報相關數據,涉嫌欺詐發行。這五期債券分別是20恒大02、20恒大03、20恒大04、20恒大05、21恒大01。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五期涉嫌欺詐發行的恒大債券的主承銷商都有中信建投,且債券簿記管理人也都是中信建投。

中信建投竟對5600億元的財務造假毫無察覺,並且在募集說明書中保證:“確認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資料顯示,恒大自2009以來一直由普華永道負責審計工作,普華永道每年給恒大出具的都是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中信建投是否對審計機構的審計意見過於依賴,自身獨立盡職調查的本職工作沒有做好?

《公司債券主承銷商盡職調查指引》(下稱《盡調指引》)第十六條規定,主承銷商應當調查發行人的財務會計信息,充分揭示其償債能力及有無重大財務風險。主承銷商應結合發行人的行業屬性、經營風險、誠信情況等,查閱會計報表附註及管理層關於重要報表項目的說明,並分析判斷其合理性;對於存在合理懷疑的財務報表項目,應當進行審慎覈查。

由於恒大地產2019年有一半收入是虛增的,2020年有近八成營收是虛增的,且採用的僅有一種造假方法——提前確認收入。試問,中信建投對收入這一重要的會計科目是否做了最基本的盡調?

根據房地產行業的商業常識及基本會計處理,恒大地產應該是通過預收賬款(合同負債)來提前確認收入。因爲國內房地產商銷售採用預售制,地產公司在預售時先收到客戶的購房資金,待交房時預收款項纔可以確認收入。資料顯示,恒大在2021年前採用的是以交付確認收入的會計政策(實際中以現房對外銷售的收入比例可以忽略不計)。

那恒大地產在2019年和2020年通過提前確認收入造假,在財報上難道沒有一點痕跡?根據中國恒大(注:中國恒大地產板塊的收入與恒大地產接近,由於恒大地產沒有披露合約銷售數據,故採用中國恒大年報數據)年報披露的信息,恒大2017-2020年的合約銷售金額分別爲5010億元、5513億元、6011億元和7232億元,預收款項(合同負債)金額分別爲2676億元、1856億元、1297億元、1857億元,交付係數(=【合約銷售金額—預收款項】/預收款項)分別爲0.87、1.97、3.63和2.89。

不難看出,中國恒大(地產板塊)自2018年開始,對客戶的預收款項(合同負債)大幅減少,但合約銷售金額卻越來越高,交付係數在2018年和2019年兩年增長了近3倍,合約銷售金額遠超預收款項。難道是恒大地產在一年內就能完成預售、施工、竣工、驗收、交付等兩年左右時間完成的流程?這恐與地產行業的規律不符。

與有“高週轉”之稱的碧桂園相比,恒大地產的交付係數顯得畸高。碧桂園2018年-2020年末的預收款項都比當年的合同銷售金額高(有合理性,因爲實際銷售額以預收客戶的款項爲基礎),這與恒大的狀況截然不同。萬科的情況與碧桂園相似,2018-2020年的銷售金額與預收客戶的款項相差不多。

對於這種基於地產行業常識及基本財務知識就能看出來的異常,中信建投及普華永道沒有發現?尤其是中信建投,應該對普華永道的審計報告持合理信賴態度,當發行人及證券服務機構專業意見存在重大異常、重大矛盾明顯異常等情況,承銷機構應當進一步調查、複覈。

最後9期450億債券近乎獨家代理 是否涉及結構化發行受質疑

Wind顯示,以恒大地產爲名義債務主體發行的債券合計18期,其中13期都有中信建投承銷的身影,佔比72.22%。

尤其是恒大地產2019年5月以來發行的9期債券,都由中信建投承銷(1期聯合承銷),且中信建投都是簿記管理人和受託管理人。

中信建投參與的最近9期恒大地產債,合計承銷453億元。由於發行資料沒有披露發行費用,假設按照1%的收費率計算,中信建投從承銷的9筆恒大地產債項目中能夠獲得約4.26億元的佣金(按平均比例減去聯合承銷券商的佣金)。

加上2015年和2016年合計承銷的400億元恒大地產債(都是三家券商聯合承銷,每家按照133.33億元份額計算,且假設按照1%的費用率收費),中信建投從13期恒大地產債項目中合計獲得佣金約5.6億元。

恒大地產發債在2015年和2016年發行金額規模較大的債券,還選擇國泰君安、廣發證券、招商證券、中信建投等頭部券商聯合承銷,畢竟涉及金額較大。如15恒大03債,國泰君安、中信建投、招商證券三家券商合計承銷82億元。

而到了2019年以後,恒大地產除了一筆40億元的債券由中信建投、海通證券、中山證券聯合承銷,其他413億元都由中信建投一家券商單獨承銷。如19恒大01債,中信建投獨自承銷150億元金額;再如此次涉嫌欺詐發行的21恒大01債,中信建投獨自承銷82億元。

爲何2019年5月後,恒大地產453億元的債券,幾乎全部由中信建投承銷?中信建投是否有能力單獨承銷規模如此龐大的債券?是否存在結構化發債情形?中信建投與恒大地產在業務層面日益緊密的背後是否另有玄機?這些問題都有待回答。

參考wind資料,中信建投承銷的20恒大05債於2020年10月28日上市,上市首日的估價淨價跌破90元/張,比賬面價格折價十元以上又如20恒大04債在2020年9月30日上市,上市首日的估價淨價也跌破90元/張,這種情況在市場較爲罕見。此外,中信建投承銷的21恒大01債、20恒大03債、20恒大02債都在上市首日出現估價淨價跌破賬面價格的情況,折價在3-8元區間不等。有業內人士認爲,中信建投承銷的這幾期債券,可能存在非市場化發行或結構化發行等問題。

頗值一提的是,中信建投承銷的最後9期恒大地產債,有5期涉嫌欺詐發行,7期展期,2期實質違約,承銷質量可見一斑。

恒大主體評級出現矛盾版本仍無動於衷?

資料顯示,中誠信國際作爲受託資信評級機構,對恒大地產涉嫌欺詐發行的5期債券及發行主體,都給出了最高的AAA評級。

然而,在這幾期涉嫌欺詐發行的債券在發行前,穆迪對恒大地產的主體信譽評級是B1(垃圾級,7個級別中的第6級)。

Wind顯示,21恒大01、20恒大05、20恒大04、20恒大03、20恒大02五期涉嫌欺詐發行債券的上市日期分別是2021年5月14日、2020年10月28日、2020年9月30日、2020年6月16日、2020年6月3日。而在2020年1月,穆迪對恒大地產的主體評級爲B1級別。

當中誠信的評級和穆迪的評級出現嚴重差異,甚至出現矛盾評級的時候,主承銷商中信建投理應保持合理懷疑,但在募集說明書及發行公告中並未對穆迪的評級做出解釋和說明。

根據《盡調指引》第十八條之規定,主承銷商應當調查債券評級情況。發行人評級與可比同類主體評級存在明顯差異的,主承銷商應當關注其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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