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法治時報曾潤華 溫昌海

去年11月,我所在的居民樓發生一起糾紛:一單元3樓的老劉家室外地面水管滲漏,導致王大媽位於負一層的儲藏室房頂漏水,兩人因維修起了爭執。“單元長”小李第一時間找到我幫忙調解。我是“樓棟長”,又是居民樓裏唯一的一名警察,“單元長”有事都愛找我。

室外水管滲漏究竟該誰負責?我和小李找到雙方當事人,並請來了自來水公司的技術人員進行現場勘查。最終認定滲漏水管是接通水錶後的入戶管道,按照規定由住戶負責。“海叔是老鄰居,做事牢靠,我相信您!這錢我出!”老劉很快自掏腰包將水管更換了。

事情還沒有完。3天后,二單元的5樓住戶的室外水管也發生滲漏,地下室的業主找上門來吵鬧。作爲“樓棟長”,我協助二單元的“單元長”妥善地進行了處置。事後我意識到,這個小區建成已有15年,開發商佈設的室外水管已經開始老化,滲漏將不可避免地陸續發生,由此引發的矛盾糾紛也將接連不斷。每戶自行更換維修,不僅花費大、地面和牆面被挖得面目全非,而且噪聲擾民,住戶深受其苦。如果能動員居民樓所有住戶先自行墊資,統一將戶外的水管提前進行更換,然後再向房管局申請維修基金報銷,既不用花錢,施工又更加安全規範,還可杜絕後患。但是,目前九成的住戶室外水管還未出現問題,讓他們先墊資1000多元,更換尚屬完好的水管,居民們能同意嗎?

我找到幾位“單元長”商量,他們欣然同意。我先在“單元樓”微信羣中提出了水管維修更換方案,但響應者寥寥無幾,一部分人認爲不會出問題,更多的人覺得出現問題再修也不遲。但我們利用休息時間上門一戶一戶地做工作。40多戶人家,我帶着“單元長”整整跑了一個星期,大家總算同意維修方案。第二步就是選擇維修公司,商定維修費用。

“找維修公司,定價錢,我們就拜託你了!你是警察,又是樓棟長,我們信得過!”就這樣,我利用業餘時間,跑前跑後,選定了維修公司,商定了維修費用,在羣裏公佈後,得到大家一致認可。接下來,就是向房管局申請維修基金。按照工作程序,我們將申請遞交給小區“網格長”,由他層報縣房管局。

12月全面動工,歷時近一個月,整棟居民樓的室外水管全部更換一新。今年2月,維修更換水管的費用從維修基金賬戶中支付,統一發放到住戶手中。至此,本棟居民樓室外水管滲漏一事得到了圓滿解決。近日,小區“網格長”邀請我協助他在整個小區開展室外水管更換工作。

我當“樓棟長”,緣於廣昌縣推行“三長”聯動機制。近年來,廣昌縣將8個城市社區劃分爲68個網格、636個樓棟、1794個單元,組織在職黨員幹部在居住地擔任小區網格長、樓棟長、單元長,“零距離”服務羣衆。我和全局500多名民輔警積極響應局黨委的號召,擔任了居住地“三長”,或者協助“三長”開展工作。幾年來,我和戰友們利用“街坊鄰居+人民警察”的特殊身份,巧妙利用“鄰居情”,做到“法理行”,在居住地積極開展反詐防騙、小區治理、走訪宣傳、糾紛調解等各項工作,確保矛盾糾紛不出樓棟(小區),成爲當地維護治安的“急先鋒”和社會管理的“穩壓閥”。

(作者單位:江西省廣昌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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