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法治時報

圖爲陸少紅深入鄉鎮開展普法宣傳。屏南縣人民檢察院供圖 本報記者 王瑩

本報通訊員 張建森

“生命本身並不特別,是精神賦予了其價值。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我們要保持應有的執法力度和司法溫度,將每一件案件辦好、辦紮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讓他們的生命充滿希望。”身爲福建省屏南縣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四級檢察官,陸少紅用7年的時間從青澀的“初生牛犢”成長爲刑檢業務的“鏗鏘玫瑰”。作爲一名未檢幹警,她始終將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作爲工作原則,踐行着她對檢察工作的熱愛和執着。

面對一臉焦急、前來諮詢的家長,每一次,陸少紅都放下手中的活,認真傾聽、耐心解答。

不久前,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爺爺連續3次找陸少紅傾訴,陸少紅都耐心接待了他。

“我老人家很囉唆,謝謝你願意聽我講完。我只是怕他判了很多年,出來就可能見不到我了。”老人的這句話,讓陸少紅深受觸動。

對於那些犯了罪,但人生還充滿希望的孩子,陸少紅始終堅持不能“一訴了之”,也不能輕易“一放了之”,希望通過感化教育幫助他們走上正道、迴歸社會。

餘某是一名大學生,高考結束後,他與同案人多次盜竊,共盜得200元現金。在協助審查這起案件時,陸少紅提出,餘某的行爲雖然構成了盜竊罪,但犯罪情節輕微,且具有坦白、積極給予被害人經濟補償並取得被害人諒解等情節。秉着“教育爲主,懲罰爲輔”的原則,陸少紅建議作不起訴處理,讓餘某能順利完成學業。最終,屏南縣檢察院依法作出了不起訴決定。

“姐姐,謝謝你。我以後再也不做違法的事情了,一定會好好完成學業,努力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在宣讀不起訴決定後,餘某和母親緊緊握着陸少紅的手,感謝檢察院給了餘某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

總是笑盈盈的陸少紅,面對每一個案件、每一次提審卻是一絲不苟。她先後在辦公室、刑事檢察、民事、行政檢察和公益訴訟部門學習、鍛鍊,努力汲取前輩、同事的辦案經驗,積極探索適合自己的方式方法,一步一個腳印在檢察道路上前行。

細數奮鬥在屏南檢察一線的7年,陸少紅先後辦理各類案件400餘件、500餘人,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先後獲得寧德市政法系統先進個人表彰嘉獎、福建省青年文明號優秀號長、寧德市十佳公訴人、寧德市未成年人檢察業務能手等稱號。

辦案之餘,陸少紅還結合工作,撰寫了《非法集資與民間借貸的刑民交叉問題研究》《淺析未成年人再犯罪的原因分析及對策》等調研文章10餘篇,總結的工作經驗得到認可和推廣。

工作之餘,陸少紅還經常帶着自己的孩子以實際行動奉獻愛心,積極參與慈善捐助、無償獻血、扶貧濟困、社區服務等各類公益志願服務活動。

在兼任院團支部書記期間,陸少紅組織策劃並參與志願服務活動共計50餘場,進社區、進農村進行普法宣傳40餘次,發放宣傳冊2500餘冊,提供法律諮詢70餘人次,第一檢察部連續三屆獲評省級青年文明號榮譽,得到了羣衆的好評和信任,彰顯了青年檢察干警的蓬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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