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內蒙古日報

考覈合格方可獨立承擔教學任務

我區啓動實施高校教師助教制度 本報5月11日訊 (記者 劉志賢)近日,自治區教育廳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關於實施高等學校教師助教制度的意見》,幫助新入職教師提升教育教學能力,儘快適應教學崗位。

意見明確,高校新入職教師須參加思想政治素質教育、師德師風教育、教育教學能力提升等專項培訓,隨堂旁聽指導教師的課堂教學,承擔擬授課程有關的輔導、答疑、批改作業、講解習題課、指導實驗等教學輔助環節工作,熟悉教學內容,掌握應有的教學能力,教學能力考覈合格後,方可獨立承擔教學任務。

助教制度的實施將有效引導高校新入職教師提升師德素養、創新教育教學理念、提高教學能力和水平,從而全面提升高校人才培養質量。教育廳要求,各高校要將教師助教制度納入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發展規劃,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要加強對教師的教學能力培訓及助教工作的規範管理,認真嚴格做好教學能力考覈,確保教學工作質量。下一步,教育廳將把助教制度執行情況納入高校考覈評價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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