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下午,特發信息發佈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深圳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告知書顯示,特發信息年報連續5年存在虛假記載。同時,該公司包括原董事長在內的多名前高管擬被罰款單人最高400萬元,擬被採取禁入資本市場時間最長10年。

受此影響,特發信息將於5月13日停牌一天,並在5月14日開市起復牌。公司股票在開市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公司股票簡稱由“特發信息”變更爲“ST特信”。

連續5年財報虛假記載

《告知書》顯示,特發信息子公司深圳特發東智科技有限公司爲完成業績承諾,通過跨期調節營業成本、虛構業務等方式虛增收入、虛增或虛減營業成本和利潤,上述行爲導致特發信息披露的2015年至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告知書》顯示,2015年度至2018年度,特發信息利潤總額分別虛增1039.33萬元、9173.46萬元、5624.61萬元、1162.92萬元,2019年度利潤總額虛減2108.06萬元,佔特發信息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比例分別爲8.17%、34.74%、16.58%、3.29%、5.33%。

記者瞭解到,2015年4月8日,特發信息與陳傳榮等4名深圳東志科技有限公司(後更名爲深圳特發東智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特發東智”)股東簽訂協議,以支付現金和發行股份方式購買特發東智100%股權。同日,特發信息與特發東智3名自然人股東簽訂《利潤補償協議》。自2015年11月30日起,特發信息將特發東智納入合併報表範圍。

深圳證監局調查發現,特發東智爲完成業績承諾,通過跨期調節營業成本、虛構業務等方式,虛增收入、虛增或虛減營業成本和利潤。

公司被罰款800萬元

深圳證監局表示,特發信息上述行爲涉嫌違反《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違法行爲。

深圳證監局擬決定:對特發信息給予警告,並處以800萬元的罰款。

同時,對時任特發信息董事長或總經理的蔣勤儉給予警告,並處以400萬元罰款;對時任特發東智董事、總經理陳傳榮給予警告,並處以350萬元罰款;對時任特發東智董事、副總經理易宗湘給予警告,並處以200萬元罰款;對時任特發信息董事、總經理楊洪宇和時任特發信息董事、財務總監李增民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50萬元罰款;對時任特發信息董事會祕書、副總經張大軍,以及時任特發東智財務經理王凌、時任特發東智成本會計劉穎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0萬元罰款。

此外,鑑於蔣勤儉、陳傳榮、易宗湘的違法行爲情節較爲嚴重,深圳證監局還擬決定:對蔣勤儉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陳傳榮採取8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易宗湘採取6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公開資料顯示,蔣勤儉於2017年9月14日至2021年7月16日擔任特發信息董事長。此外,他曾歷任深圳市特發集團有限公司計劃財務部副經理、經理,特發信息財務總監、總經理。同時,其還曾兼任特發東智董事長、深圳特發信息光纖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神州飛航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深圳市特發信息數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近年業績表現不佳

公開資料顯示,特發信息控股股東爲深圳市特發集團有限公司(簡稱“特發集團”),其實際控制人爲深圳市國資委。截至2023年12月31日,特發集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18%;控股股東與其一致行動人漢國三和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37.28%。

記者注意到,在2019年度涉嫌財務虛假記載後,在2020後的幾個會計年度,特發信息一直處在虧損或微利狀態。2020年至2023年,特發信息歸母淨利潤分別爲盈利1100萬元、虧損6.18億元、盈利1300萬元和虧損2.72億元,其對應營業收入分別爲47.22億元、45.91億元、41.92億元和49.37億元。

對於特發信息連續5年存在財務虛假記載的行爲,深交所也於5月12日向公司下發關注函。深交所稱,特發信息及相關當事人涉嫌違反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將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啓動紀律處分程序。

特發信息5月12日下午公告稱,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載明的事實,公司披露的年度報告財務指標存在虛假記載,前述財務指標包括營業收入、利潤總額、淨利潤、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或者負債科目,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對公司股票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開市起停牌一天,並於2024年5月14日開市起復牌。公司股票在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開市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公司股票簡稱由“特發信息”變更爲“ST特信”;股票代碼不變,仍爲“000070”;股票交易日漲跌幅限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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