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梧桐樹下V 

浙江太湖遠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太湖遠大”)申報北交所IPO,公司主營產品爲交聯聚乙烯(XLPE)電纜料、低煙無滷電纜料和屏蔽料,產品主要應用於電線電纜製造領域,間接運用於電力、軌道交通、通信、新能源、建築等衆多領域。

報告期內,公司的主要財務數據如下:

近年來,公司經營規模快速增長,公司新增產線、廠房等固定資產投資較大,而由於公司融資渠道比較單一,主要依靠債務方式融資,資產負債率保持在較高水平。報告期各期末,公司資產負債率(合併)分別爲 68.41%、63.57%、61.40%和 56.82%。

報告期各期,公司境外銷售分別爲3,465.56萬元、7,934.54萬元、19,177.51萬元和9,978.58萬元,營業收入佔比分別爲4.23%、7.41%、13.77%和13.69%,境外銷售規模增長較快。

一、主營中低壓電纜料,但高壓直流絕緣料纔是電纜行業的“卡脖子”材料

太遠湖大的核心產品爲硅烷交聯聚乙烯電纜料、化學交聯聚乙烯電纜料,均屬於中低壓電纜料。

報告期內,上述產品對公司貢獻的總收入爲65,267.88萬元、80,767.72萬元、102,100.63萬元、55,473.50萬元,佔主營業務收入比分別爲79.76%、75.39%、73.33%、76.09%。

另一方面,我國高壓直流電纜料長期完全依賴進口,作爲核心競爭力的高壓直流絕緣料被北歐化工和陶氏化學長期壟斷,是電纜行業的“卡脖子”材料。

但發行人目前不具備110kV、220kV、500kV等高壓及超高壓過氧化物可交聯電纜料的生產能力。對此,太湖遠大表示公司正將電壓等級方面從中低壓不斷向高壓和超高壓發展。預計2025年、2026年將對110kV高壓絕緣料、220kV超高壓絕緣料進行規模化生產並正式對外銷售;而500kV超高壓絕緣料則視110kV及220kV超高壓絕緣料的進展情況適時啓動,其上市時間仍處於待定狀態。

與此同時,太湖遠大的競爭對手萬馬股份(002276.sz)已可以量產高壓及超高壓電纜料。2022年,萬馬高分子自主研製的“超高壓電纜(220kV)超淨XLPE絕緣料”“超高壓電纜用(220kV)超光滑半導電屏蔽料”及“35kV熱塑性聚丙烯電纜料”三項新產品就通過國家級新產品鑑定,在高壓及超高壓電纜絕緣料領域取得突破,相關產品已經進入市場批量銷售。

二、業績連年增長,但報告期內經營現金流持續爲負

從業績上看,太湖遠大的表現較爲出色。其2021年、2022年營收增速連續兩年保持在30%左右,並且2022年公司淨利潤增速還超過營收增速。

2020-2023年,太湖遠大營業收入分別爲8.18億元、10.71億元、13.92億元、15.24億元,四年內公司營收增長86.31%;同期公司歸母淨利潤分別爲3723.44萬元、4589.56萬元、6109.14萬元、7,330.87萬元,四年內公司歸母淨利潤增長96.88%。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太湖遠大業績連年增長,但報告期內經營現金流持續爲負。2020-2023年,太湖遠大經營性現金流淨流出分別爲1.18億元、2.07億元、1.51億元、1.66億元,四年淨流出6.42億。

對於公司經營性現金流持續流出,太湖遠大解釋稱,公司將等級一般的商業匯票貼現取得的現金,作爲籌資活動現金流入計入,導致公司經營性現金流持續流出。

報告期內,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與淨利潤的具體差異情況如下:

太湖遠大將票據貼現事項剔除後,報告期各期,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爲521.31萬元、1,639.90萬元和4,788.93萬元,均爲正。

除此之外,公司應收賬款的逐年遞漲也是導致日常經營缺乏現金的主要因素。

2020-2023年,公司應收賬款餘額分別爲1.66億元、2.18億元、2.70億元、2.73億元,呈現不斷增長的趨勢。根據首輪問詢函顯示,太湖遠大目前以賒銷爲主,大部分客戶均有較長賬期,而上游供應商信用額度較低,信用期較短,因而導致公司流動資金較爲緊張。

值得注意的是,太湖遠大1-2年的應收賬款的壞賬計提比例遠高於同行業可比公司。

數據顯示,公司6個月以內應收賬款的壞賬計提比例爲1%,與可比上市公司萬馬股份幾乎一致,高於中超新材、至正股份,但低於壞賬計提比例爲5%的杭州高新。1-2年的應收賬款的壞賬計提比例爲30%,在可比公司中最高,高於中超新材、至正股份、杭州高新的10%和萬馬股份的11.60%。

三、報告期內,銷售人員薪酬遠超研發人員及可比公司水平

2021-2023年,太遠湖大的銷售人員平均薪酬爲29.98萬元、33.60萬元、32.94萬元,而同行業平均工資爲16.60萬元、20.74萬元、25.71萬元;發行人研發人員平均薪酬爲10.87萬元、13.98萬元、15.22萬元,而同行業平均工資爲17.73萬元、16.34萬元、25.27萬元。報告期內,發行人銷售人員人均薪酬顯著高於研發人員及可比公司水平,發行人研發人員薪酬顯著低於可比公司水平。

太遠湖大表示銷售人員平均工資高於研發人員主要因爲兩者的績效考覈政策差異所致。

公司銷售人員的薪酬系基本工資爲輔、績效獎勵爲主的模式。公司銷售人員基本工資相對較低,通常爲3,000~5,000元/月的水平;績效獎勵主要取決於銷售人員負責客戶的銷售及回款情況,公司針對銷售任務完成情況、回款任務完成情況等標準進行績效獎勵。

公司研發人員的薪酬系基本工資爲主、績效獎勵爲輔的模式。公司會綜合考慮研發人員的學歷水平、專業能力等方面,制定其基本工資,通常爲5,000~20,000元/月的水平;績效獎勵主要取決於研發成果情況。

報告期內銷售人員、研發人員基本工資佔整體薪酬的比例情況如下:

太湖遠大表示由於公司銷售人員人均創收較高,因而導致其銷售人員平均薪酬高於同行業可比公司銷售人員平均薪酬。

報告期內,公司銷售人員人均創收及平均薪酬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對比情況如下:

由上圖所示,2021-2023年,公司銷售人員人均創收分別爲3,174.42萬元、4,006.62萬元、3,754.10萬元,遠超於同行業可比公司銷售人員人均創收的1,510.37萬元、1,924.81萬元、2,239.34萬元。

四、本次募投擬新建500kV及以下過氧化物可交聯電纜料生產線,目前該產品仍處於研發狀態

據上文所述,太湖遠大的主要收入來源爲中低壓絕緣料產品,本次募投太湖遠大將目光投向還處於研發狀態的“500kV超高壓電纜用可交聯聚乙烯絕緣料產業化”項目,擬使用募集資金20,015.10萬元新建500kV及以下過氧化物可交聯電纜料生產線設備1套、35kV及以下過氧化物可交聯電纜料生產線設備1套、新能源特種材料生產線設備2套。

截止2023年末,發行人的《500kV超高壓電纜用交聯聚乙烯絕緣料產業化研究》已完成了生產工藝路線設計、廠房設計、設備選型等工作,持續驗證超高壓電纜料專用樹脂材料的加工安全性、穩定性等,並對抗氧劑、助交聯劑等原材料進行配方設計驗證。已申請一項實用新型專利“一種高壓電纜絕緣料造粒裝置”(ZL202322292606.4)。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二輪問詢函顯示,太湖遠大的500kV超高壓絕緣料項目的預期完成目標需視110kV及220kV超高壓絕緣料的進展情況適時啓動,而目前110kV高壓絕緣料預計實現規模化生產銷售的時間約爲2025年9月;220kV超高壓絕緣料預計實現規模化生產銷售的時間約爲2026年12月。也就是說,因上述產品進展情況而定的500kV超高壓絕緣料項目啓動時間還會更遠期。

同時,交易所還問詢到,“(3)結合“500kV 超高壓電纜用可交聯聚乙烯絕緣料產業化”項目研發進展情況,說明發行人使用募集資金新建 500kV 及以下過氧化物可交聯電纜料生產線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結合公司研發能力及技術儲備,說明項目研發風險以及募投項目實施風險。”

五、其他關注事項

1、報告期內公司存貨週轉率遠高於行業公司

2021-2023年,發行人存貨餘額分別爲4,313.66萬元、3,751.82萬元和5,920.84萬元,存貨週轉率分別爲24.98、30.92和28.11;同期,以萬馬股份爲首的同行可比公司存貨週轉率卻不足發行人的一半。

太湖遠大認爲,導致公司存貨週轉率相較於同行過高主要源於可比公司產品結構、經營發展存在差異不一致所導致。

根據首輪問詢函回覆:“公司存貨週轉率高於萬馬股份,主要系產品結構的原因。線纜用高分子材料生產週期通常會短於電線電纜的生產製造,而萬馬股份業務構成中,電力等其他產品佔比相對較高,而高分子材料2023年營業成本佔比爲31.31%,產品結構的差異使得萬馬股份報告期內存貨週轉率低於本公司;公司存貨週轉率高於杭州高新、至正股份、中超新材,主要系近年來經營發展情況存在一定差異所致。一方面,杭州高新、至正股份近年來經營業績存在下滑,中超新材2019年受資金緊張影響,產銷量同樣存在大幅下降,存貨週轉情況整體不佳。另一方面,公司業務增長,資金實力不足,爲了控制原材料價格波動風險,公司提高營運資金的使用效率和管理能力,使得存貨週轉率相對較高。”

此外,太湖遠大披露了各期末存貨的期後銷售實現情況:

如上表所示,公司庫存商品期後三個月銷售比例爲91.92%,發出商品期後一個月銷售比例爲100%,上述存貨的期後銷售實現情況較好。

2、關於銷售收入覈查充分性

根據申請文件及首輪問詢回覆,發行人報告期內(2020年至2023年6月)境外銷售收入分別爲3,461.47萬元、7,933.51萬元、19,177.51萬元和9,978.58萬元,銷售佔比分別爲4.24%、7.42%、13.82%和13.70%,自2022年起境外收入增長速度較快,境外主要客戶變動較大。

請發行人說明:(1)境外業務的開展方式、開發方式、交易背景、大額合同訂單的簽訂依據、執行過程、目前在手訂單情況。(2)內銷和外銷業務在產品定價、收款方式、信用期、運輸方式、產品售後等方面的主要差異,是否與合同約定及同行業慣例相符。(3)各期境外主要客戶變動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向CROWNEFFORTPTE.LTD.、H.MESMAILANDCOMPANYLIMITED等客戶2023年停止交易的合理性。

請保薦機構、申報會計師對上述事項進行覈查,發表明確意見,並說明:(1)對境外客戶的實地走訪情況及走訪比例,對CROWNEFFORTPTE.LTD.、H.MESMAILANDCOMPANYLIMITED等停止交易的客戶銷售真實性執行的核查手段及結論。(2)對主要客戶的函證程序中替代測試金額較大的原因、對應的主要客戶情況、未回函的原因、替代測試是否有效;境外收入函證的具體情況。(3)對境內、境外客戶的實地走訪金額及比例情況,2020年、2021年境外客戶訪談比例較低的原因,相關覈查是否充分。(4)關鍵個人大額轉賬、大額存取現的具體交易金額、交易對手方、中介機構獲取的支撐證據,相關交易是否合理、現金交易是否真實且形成閉環。(5)針對資產負債表日前後各1個月執行收入截止性測試,測試的金額及佔當月收入比例。(6)全面覈查發行人收入確認單據相關要素的完整性,針對相關要素不完整的單據督促發行人補充完善收入確認依據,說明發行人相關內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並有效執行;請保薦機構、申報會計師說明對要素不完整單據採取的核查手段、比例,並對發行人收入確認準確性及收入真實性發表明確意見。

3、關於毛利率

根據首輪問詢回覆,報告期內,發行人主要客戶間的毛利率差異較大;發行人通過蘇州廣潤與香港國品進行交易,2021年、2022年向香港國品的銷售金額分別爲110.81萬元、1,288.12萬元,毛利率分別爲-1.49%、2.00%,同類產品銷售毛利率分別爲12.80%、12.73%。請發行人說明:①結合細分產品類別及毛利率情況,進一步說明主要客戶間毛利率差異較大的合理性。②向香港國品的銷售毛利率較低甚至爲負的原因及合理性,交易價格是否公允,發行人及相關人員與蘇州廣潤之間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或其他利益往來。③江蘇南海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委託加工模式的各期前五大客戶中部分客戶毛利率爲負的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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