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5月12日當週(下同),A股市場有10家擬上市企業終止審覈,均爲撤回申請材料。

其中,4家申報滬市,分別爲鄭州恆達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恆達智控”)、英特派鉑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英特派”)、升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凱博易控車輛科技(蘇州)股份有限公司。3家申報深市,分別爲深圳市飛速創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唐興裝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景創科技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家申報北交所,即:湖北宏中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蓉中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恆達智控爲鄭煤機(601717.SH)分拆上市,存在關聯交易,且鄭煤機爲恆達智控第一大客戶;另外,恆達智控三年現金分紅14億元,佔同期歸母淨利潤的83%。英特派也曾大搞突擊“清倉式”分紅。

值得注意的是,已於今年2月份終止IPO審覈的大連科利德半導體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科利德”),因在現場督導中發現存在違規行爲,在撤單後仍被上交所通報批評,中介機構海通證券、容誠會計師所及相關人員也分別被通報批評、監管警示。

恆達智控分拆上市失敗,三年分紅14億元

“A拆A”再添終止案例。恆達智控的IPO申請於2023年9月25日獲得受理,一個月後的10月26日進入問詢環節,但是沒有披露問詢與回覆相關的消息,直至2024年5月11日被宣告終止審覈。

該公司控股股東爲鄭煤機,截至招股說明書籤署日,鄭煤機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恆達智控3.1億股,佔比爲86.23%。兩者存在關聯交易。

恆達智控的產品主要應用於煤炭智能開採領域,主要客戶爲煤炭生產企業和煤炭綜採裝備製造企業。鄭煤機系煤炭綜採裝備製造企業,主要從事液壓支架等綜採裝備的生產與銷售。

2020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一季度(報告期),恆達智控對鄭煤機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銷售金額佔各期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爲32.69%、32.23%、33.60%和27.46%。期間,鄭煤機均爲恆達智控的第一大客戶。

除了獨立性存疑之外,恆達智控在IPO前大額分紅也受到市場的關注。根據招股書,2020年至2022年,恆達智控現金分紅金額分別爲3.5億元、3億元和7.5億元,三年合計分走14億元。現金分紅後,此次申報IPO,恆達智控擬用2.5億元募集資金用於補充流動資金。

而2020年至2022年,恆達智控歸母淨利潤分別爲4.2億元、5.24億元、7.34億元,合計約16.78億元。以此計算,恆達智控三年現金分紅金額佔歸母淨利潤的比例達到83%。

而根據“突擊‘清倉式’分紅”的標準,報告期三年累計分紅金額佔同期淨利潤比例超過80%;或者報告期三年累計分紅金額佔同期淨利潤比例超過50%且累計分紅金額超過3億元,同時募集資金中補流和還貸合計比例高於20%的,將不允許其發行上市。

與恆達智控類似,英特派也在IPO前大筆分紅。該公司在2020年度~2022年度期間,分別現金分紅2.93億元、3500萬元、2340萬元,合計分紅3.52億元。而該公司同期歸母淨利潤合計3.95億元,分紅金額佔歸母淨利潤的比例達到89%。

科利德IPO造假,撤單後仍被追責

已於今年2月份IPO審覈被終止的科利德,因現場督導被查出存在違規行爲,於今年5月份被通報批評。

5月8日,上交所披露了對科利德予以通報批評的決定。根據決定書,現場督導發現,科利德存在研發人員數量披露不準確、研發投入金額披露不準確、未充分說明成本覈算的準確性等違規行爲。

具體來看,根據申報文件,截至報告期最後1年末,科利德研發人員數量爲44 人,佔當年員工總數的比例爲12.83%。報告期內,科利德不存在通過調崗方式新增研發人員的情形,且專職研發人員不存在從事非研發活動的情形。

但是現場督導發現,科利德子公司與13名員工於申報後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約定工作崗位爲研發相關崗位,但上述人員前份勞動合同約定工作崗位爲生產技術員、安環工程師等非研發崗位。另外,報告期最後1年末,科利德在OA系統中將15名員工所屬部門由非研發部門調整到研發中心。最近3年,33名專職研發人員同時從事非研發工作,而研發人員認定以及薪酬覈算的主要依據資料顯示其全時從事研發活動。

另外,現場督導發現,科利德成本覈算主要依據ERP系統數據,而ERP系統中生產高純三氯化硼的原材料領用數量與車間實際投料數量、BOM理論需求量存在較大差異。

而研發人員數量、研發投入金額是《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規定的重要指標,成本覈算涉及發行人是否符合上市條件的判斷。由此,上交所決定對科利德予以通報批評。

中介機構也連帶被處罰。海通證券是科利德申報科創板上市的保薦機構,因未充分覈查研發人員認定依據、未充分覈查研發投入金額的準確性、未充分覈查成本覈算的準確性、保薦業務內部質量控制存在薄弱環節,被上交所通報批評。保薦代表人張波、周磊也被予以通報批評。

值得注意的是,海通證券因首發上市保薦業務履職盡責不到位,曾於2023年6月15日、2024 年1月29日被上交所採取監管警示、監管談話的監管措施。

此外,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及簽字會計師欒豔鵬、宗志迅、程衛生也因未充分覈查研發費用歸集的準確性、 未充分覈查成本覈算的準確性被予以監管警示。

(文章來源:第一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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