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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傑偉

吉林省人民政府近日印發《吉林省落實〈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指出,到2025年,吉林全省地級及以上城市的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比2020年下降10%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控制在0.7%以內;全省氮氧化物(NOx)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總量比2020年分別下降10%以上。

《方案》提出了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結構,強化面源污染治理、多污染物減排,加強機制建設、能力建設等七個方面三十條具體重點工作任務,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爲核心,以減少重污染天氣和解決羣衆身邊突出的大氣環境問題爲重點,聚焦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協同控制,從源頭到末端做到精準、科學、依法治污,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

在優化產業結構方面,吉林省計劃開展產業集羣升級改造。結合城市產業特點,制定涉氣產業集羣發展規劃,嚴格項目審批,嚴防污染異地轉移。實施VOCs源頭替代工程,提升低(無)VOCs含量產品比重,對原輔材料VOCs含量超限值的產品、商品依法依規處置。

在優化能源結構方面,推進“陸上風光三峽”“山水蓄能三峽”項目建設,大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17.7%左右。加快推進清潔取暖建設,依法將整體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地區劃定爲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強化商品煤質量監管,防止散煤復燒。

在優化交通結構方面,加快提升機動車清潔化水平,在火電、鋼鐵、煤炭、焦化、有色、水泥等行業和物流園區推廣新能源中重型貨車,發展零排放貨運車隊,推動17個服務區快充設施建設,力爭到2025年,高速服務區快充站覆蓋率不低於60%。

在強化面源污染治理方面,大力提升秸稈綜合利用水平,到2025年,全省秸稈綜合利用率力爭達到90%。推進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對污染治理不規範的露天礦山依法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達標的礦山,根據安全生產、水土保持、 生態環境等要求依法關閉。

在強化多污染物減排方面,推進重點行業污染深度治理,加快推進鋼鐵行業及大型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省鋼鐵超低排放改造重點項目完成率不低80%,65蒸噸/小時以上的燃煤鍋爐(含電力)基本實現超低排放。穩步推進大氣氨污染防控,強化工業源煙氣脫硫脫硝氨逃逸防控,逐步將氨逃逸列入監測範圍,加強重點單位在線監測建設。

在加強機制建設方面,實施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管理。空氣質量未達標的城市編制實施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 開向社會公開。完善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與重污染天氣應對機制。

在加強能力建設方面,提升大氣環境監測監控能力,強化大氣環境監管執法,積極發揮財政金融引導作用,加強決策科技支撐,到2025年,地級及以上城市完成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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