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瀋陽日報

本報訊(瀋陽日報、沈報全媒體記者吳妍焱 通訊員鄭嬋媛)近日,瀋陽市大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能動履職,辦理了首例跨省無證銷售藥品行刑反向銜接案件。市場監管部門運用“不起訴+檢察意見+行政處罰”,實現刑事處罰與行政處罰的雙向銜接,避免出現“一放了之”“不刑不罰”的情況,確保“罰當其錯”“罰當其責”。

今年3月,瀋陽市大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檢察機關檢察意見書,依據檢察意見書內容:江蘇省南京江北新區人民檢察院在辦理周某等6人妨害藥品管理一案中,發現被不起訴人楊某違法行爲發生地和違法行爲人居住地均在瀋陽市大東區,建議大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進行調查。

經查,當事人楊某於2022年5月至2022年6月,在位於瀋陽市大東區工農路的家中,在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從上家周某處購買肉毒素針劑貨值合計人民幣86600元,並於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6月18日期間將其中部分肉毒素針劑,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加價銷售給黃某、張某、吳某3人,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6690元。

大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多方溝通,在大東區檢察機關的幫助下,與南京江北新區人民檢察院取得聯繫,拿到當事人楊某購進的某注射劑等產品相關情況說明的補充材料,保證案件違法行爲的定性更加周密和嚴謹。目前,案件已經調查終結。當事人楊某涉嫌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銷售藥品行爲違反了《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條之規定,依規擬對當事人進行罰沒款10669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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