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台州日报

台传媒通讯员周欣颖

“谢谢俞法官!是你的调解让我们想通了,不然我们这几十年的亲情就没了。”近日,李大爷来到仙居法院横溪法庭,向庭长俞晓晓表示感谢。

李大爷是一起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他与金先生是亲戚,一直暂住在金先生家中。后来,金先生打算将该房屋售卖,李大爷想把房子买下来和老伴一起居住。

两人商量后,金先生以14.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李大爷,李大爷支付了房屋预付款7.5万元。后来,因房屋已经登记在金先生名下,根据集体土地房屋买卖政策,李大爷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双方最终没有完成交易,引发了李大爷的诉讼。

俞晓晓是此案的经办法官。她与金先生联系,后者情绪非常激动:“当初他说钱存了定期不好取出来,我才同意他晚点付钱,没想到就是这份体贴,让他有了反悔的机会!”

李大爷一方也是十分不满,要求金先生返还预付款:“不能办过户的房子,我还买它干嘛!”

双方态度都很强硬,不愿接受调解,俞晓晓只得先安排开庭。但她清楚,这类案件如果简单地一判了之,往往双方都不会服气,甚至可能导致“民转刑”,最好的结果就是双方能够调解,化干戈为玉帛。

因此,在第一次开庭后,她又组织了庭后调解。可由于金先生长期生活在义乌,代理律师也是义乌人,在农村房屋买卖方面和仙居的风俗不同,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为了更好地了解情况,今年春节前,俞晓晓专门前往房子所在的安岭乡实地查看房屋情况。恰逢金先生从义乌返仙过年,正与李大爷发生争吵。俞晓晓见状立刻分开二人,并安抚金先生的情绪,与他进行了沟通交流。

此后,她联系了安岭乡干部,在正月里安排原、被告双方进行了两次调解,但都以失败告终。

就在俞晓晓一筹莫展之际,案件出现了转机。前不久第二次开庭前,合议庭的安岭籍陪审员认出了双方,他在乡里颇有威信,用安岭乡音与双方沟通,为调解增添了很多亲和力。

这让俞晓晓又看到了调解希望,她和陪审员、乡政府干部、双方律师一起参与调解,从地方习惯讲到法律条文,从亲属和睦讲到乡邻和谐……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和解,金先生向李先生返还房屋预付款5.9万元。

“俞法官,是我啊!谢谢你,把我烦了这么久的事情解决了!”几天后,俞晓晓接到了金先生的电话,话语中喜气洋洋。近日,李大爷也来到法庭当面感谢,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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