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台州日報

臺傳媒通訊員周欣穎

“謝謝俞法官!是你的調解讓我們想通了,不然我們這幾十年的親情就沒了。”近日,李大爺來到仙居法院橫溪法庭,向庭長俞曉曉表示感謝。

李大爺是一起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當事人。他與金先生是親戚,一直暫住在金先生家中。後來,金先生打算將該房屋售賣,李大爺想把房子買下來和老伴一起居住。

兩人商量後,金先生以14.5萬元的價格將房屋出售給李大爺,李大爺支付了房屋預付款7.5萬元。後來,因房屋已經登記在金先生名下,根據集體土地房屋買賣政策,李大爺不能辦理過戶手續,雙方最終沒有完成交易,引發了李大爺的訴訟。

俞曉曉是此案的經辦法官。她與金先生聯繫,後者情緒非常激動:“當初他說錢存了定期不好取出來,我才同意他晚點付錢,沒想到就是這份體貼,讓他有了反悔的機會!”

李大爺一方也是十分不滿,要求金先生返還預付款:“不能辦過戶的房子,我還買它幹嘛!”

雙方態度都很強硬,不願接受調解,俞曉曉只得先安排開庭。但她清楚,這類案件如果簡單地一判了之,往往雙方都不會服氣,甚至可能導致“民轉刑”,最好的結果就是雙方能夠調解,化干戈爲玉帛。

因此,在第一次開庭後,她又組織了庭後調解。可由於金先生長期生活在義烏,代理律師也是義烏人,在農村房屋買賣方面和仙居的風俗不同,調解一時陷入僵局。

爲了更好地瞭解情況,今年春節前,俞曉曉專門前往房子所在的安嶺鄉實地查看房屋情況。恰逢金先生從義烏返仙過年,正與李大爺發生爭吵。俞曉曉見狀立刻分開二人,並安撫金先生的情緒,與他進行了溝通交流。

此後,她聯繫了安嶺鄉幹部,在正月裏安排原、被告雙方進行了兩次調解,但都以失敗告終。

就在俞曉曉一籌莫展之際,案件出現了轉機。前不久第二次開庭前,合議庭的安嶺籍陪審員認出了雙方,他在鄉里頗有威信,用安嶺鄉音與雙方溝通,爲調解增添了很多親和力。

這讓俞曉曉又看到了調解希望,她和陪審員、鄉政府幹部、雙方律師一起參與調解,從地方習慣講到法律條文,從親屬和睦講到鄉鄰和諧……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努力,雙方終於達成和解,金先生向李先生返還房屋預付款5.9萬元。

“俞法官,是我啊!謝謝你,把我煩了這麼久的事情解決了!”幾天後,俞曉曉接到了金先生的電話,話語中喜氣洋洋。近日,李大爺也來到法庭當面感謝,於是出現了本文開頭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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