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經濟網

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13日訊 凱立新材(688269.SH)5月10日晚間發佈了關於終止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及撤回申請文件的公告。

公告顯示,公司於2024年5月10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終止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及撤回申請文件的議案》,同意公司終止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並向上交所申請撤回本次發行相關申請文件。

關於終止的原因,凱立新材表示,自公司披露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以來,公司董事會、管理層與中介機構等一直積極推進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的各項工作,現綜合考慮公司自身實際情況、戰略發展安排及融資環境等各方面因素,經與中介機構等相關各方充分溝通和審慎分析,公司決定終止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事項,並向上交所申請撤回本次發行的申請文件。

凱立新材稱,公司目前各項生產經營活動均正常進行,終止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事項並撤回相關申請文件是經公司管理層、中介機構等相關各方充分溝通、審慎分析作出的決策,不會對公司正常經營與持續穩定發展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據2024年1月30日發佈的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二次修訂稿),凱立新材原擬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84,093.00萬元(含本數),扣除相關發行費用後的募集資金淨額擬用於以下項目:PVC綠色合成用金基催化材料生產及循環利用項目、高端功能催化材料產業化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公司原擬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不超過35名(含35名),爲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特定對象。發行對象包括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資產管理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其他境內法人投資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資者。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產品認購的,視爲一個發行對象;信託公司作爲發行對象的,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

公司原擬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數量按照募集資金總額除以發行價格確定,且不超過1,500.00萬股(含本數),不超過本次發行前總股本的11.48%。

截至預案公告日,公司控股股東爲西北有色金屬研究院,實際控制人爲陝西省財政廳。公司控股股東西北院持有公司33,600,000股,佔總股本比例爲25.71%。按照原擬發行上限1,500.00萬股測算,原擬發行完成後公司控股股東西北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爲23.06%,仍爲公司的控股股東,陝西省財政廳仍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因此,原擬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凱立新材於2021年6月9日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公司2021年6月8日披露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科創板上市公告書》顯示,公司公開發行的股票數量爲2336.00萬股,全部爲公開發行的新股,發行價格爲18.94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爲44243.84萬元,募集資金淨額40058.16萬元,保薦機構爲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爲陳彥斌、郭堯。

凱立新材最終募集資金淨額比原計劃少24941.84萬元。公司此前披露的招股書顯示,公司原擬募集資金65000萬元,擬分別用於先進催化材料與技術創新中心及產業化建設項目、稀貴金屬催化材料生產再利用產業化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2023年,公司營業收入178,530.01萬元,同比減少5.15%;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1,287.62萬元,同比減少48.95%;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10,803.60萬元,同比減少49.45%;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17,487.39萬元,同比增長78.25%。

公司2023年度擬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爲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5.00元(含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總股本130,704,000股,以此計算合計擬派發現金紅利6,535.20萬元(含稅)。本次利潤分配不實施包括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送紅股在內的其他形式的分配。該預案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營業收入30,487.45萬元,同比減少38.35%;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149.69萬元,同比減少72.14%;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823.77萬元,同比減少79.72%;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4,475.64萬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