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經濟網

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13日訊 豫園股份(600655.SH)昨日發佈了關於終止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事項並撤回申請文件的公告。

公告顯示,公司於2024年5月11日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和第十一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終止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事項並撤回申請文件的議案》。綜合考慮當前資本市場環境、公司發展規劃、維護現有股東利益等因素,經相關各方充分溝通、審慎分析後,公司決定終止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事項,並向上交所申請撤回相關申請文件。

豫園股份表示,公司終止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事項並撤回申請文件是在綜合考慮各種變化因素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提出的,不會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本次申請撤回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申請文件尚需上交所同意,公司將在獲得上交所的同意後,及時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據豫園股份2023年11月10日發佈的募集說明書(修訂稿),公司原發行股票擬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425,000.00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後,募集資金擬投資於以下項目:珠寶時尚線下銷售渠道及品牌拓展項目、珠寶時尚電商銷售平臺建設和供應鏈平臺升級項目、集團數字化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公司原擬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779,986,182股(含本數),同時不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20%。

公司原擬發行的發行對象爲不超過35名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特定對象,包括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含上述投資者的自營賬戶或管理的投資產品賬戶)、其他合格的境內法人投資者和自然人。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其管理的兩隻以上產品認購的,視爲一個發行對象;信託投資公司作爲發行對象的,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

截至募集說明書出具日,復星高科直接持有公司2.10%股份,通過上海復星產業投資有限公司、浙江復星商業發展有限公司、上海復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復科投資有限公司、杭州復曼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復北企業管理有限公司、Phoenix Prestige Limited、上海復頤投資有限公司、重慶潤江置業有限公司、南京復久紫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復遠越城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復晶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復昌投資有限公司、上海藝中投資有限公司、上海復川投資有限公司、上海復邁投資有限公司、Spread Grand Limited 17家公司持有公司59.77%股份,合計持有公司61.87%股份。復星高科與上述17家公司爲一致行動人。復星高科爲公司控股股東;郭廣昌爲公司實際控制人。

按原擬募集說明書出具日前總股本計算的股票發行數量上限779,986,182股測算,假設不考慮其他因素,原擬發行完成後,復星高科與上述17家公司仍將合計持有公司51.55%的股份,且公司其餘股東持股較爲分散,復星高科仍爲公司控股股東,郭廣昌仍爲公司實際控制人,發行不會導致公司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豫園股份上述發行股票項目的保薦機構爲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中信證券的保薦代表人爲王風雷、黃凱,德邦證券的保薦代表人爲孫峯、任浩純。

2023年年度報告顯示,去年,公司營業收入581.47億元,同比增長15.83%;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20.24億元,同比減少45.00%;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4.51億元,上年同期爲1.67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47.47億元,上年同期爲-2.08億元。

公司擬向2023年度利潤分配實施公告確定的股權登記日可參與分配的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1.90元(含稅),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回購專用賬戶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潤分配的權利,具體實施分配方案時,實際派發現金紅利金額根據股權登記日的公司總股本數及回購專用賬戶股份數確定。本年度不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202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尚需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營業收入172.21億元,同比增長12.56%;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80億元,同比減少43.48%;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8057.16萬元,同比減少70.47%;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5.96億元,同比減少8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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