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網消息,據深交所公告,經查明,夏海鈞在作爲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控股股東中國恒大集團董事期間,涉嫌存在違反深交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第1.5條、第1.6條相關規定的行爲。深交所擬對夏海鈞給予公開認定終身不適合擔任債券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公開譴責的處分。因無法與夏海鈞取得聯繫,深交所現以公告形式向夏海鈞告知擬作出紀律處分的相關事宜。請夏海鈞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內到深交所領取《紀律處分事先告知書》,逾期未領取的,上述期限屆滿即視爲送達,深交所將依照相關規定作出正式處分決定。

原標題:深交所:擬對時任中國恒大集團董事夏海鈞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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