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5月13日電 5月13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紀律處分事先告知書》送達公告。公告稱,夏海鈞在作爲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控股股東中國恒大集團董事期間,涉嫌存在違反深交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第1.5條、第1.6條相關規定的行爲。深交所擬對其給予公開認定終身不適合擔任債券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公開譴責的處分。公開資料顯示,夏海鈞曾任恒大集團董事局副主席、總裁。(中新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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