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西海都市報

本報訊(西海全媒體記者 祁宗珠)5月10日,西寧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民警從上海將一名在房產交易中買賣他人房產,涉嫌合同詐騙的嫌疑人押回西寧。

“警官,我的房子被人賣了。”前不久,城西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接到王某報警。王某稱,他因長年在外地生活,很少回西寧,於是請朋友趙某幫忙,拿着家裏的鑰匙帶買房者看看房,誰知,趙某居然悄悄把房子賣了,家裏已有人居住。

接警後,民警走訪調查發現,王某所說的房子是一套位於城西區的公寓。2021年,趙某以房主的身份,與他人簽訂合同,以50萬元的價格,將房子賣給他人,房子賣出後沒有辦理過戶手續。

趙某是誰?民警深入調查發現,他是北京人,今年40多歲,在西寧本地從事房屋裝修生意。2019年10月,趙某私下與買房者簽訂合同,非法將他人一套170多平方米的房子,以120萬元的價格轉賣。

由於趙某的行爲涉嫌刑事犯罪,城西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民警將他列爲網上追逃人員。5月初,他在上海落網。5月10日,城西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民警將趙某押回西寧。

據趙某交代,因爲他長年從事房屋裝修工作,認識了不少人,很多人願意讓他幫忙賣房子,找買家。前幾年,因爲資金週轉遇到困難,他只好拆東牆補西牆,把他人的房子賣掉了。

辦案民警提醒,購房者在購買二手房屋時,要先到不動產登記中心,開展房屋產權調查,查詢相關房地產抵押狀況、房地產權利限制狀況等,如發現房主不明確或者有房產被抵押等情況,應謹慎簽訂購房合同。此外,賣房者在出售房產,需要委託時,應該明確約定委託事項,以免被騙。

目前,趙某因涉嫌合同詐騙已被西寧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