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安徽商報

近日,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出臺《幼兒園收費行爲監督檢查工作規範》(以下簡稱《規範》),進一步規範幼兒園收費行爲,保障學前兒童和幼兒園的合法權益。

《規範》明確了市場監管部門價格監督檢查條線開展幼兒園收費行爲監督檢查工作的依據、適用範圍、程序方法、重點監督檢查內容及相關涉嫌違法行爲的處罰依據,並強調要協同推動幼兒園價格收費監管社會共治。

《規範》指出了市場監管部門應重點檢查的四個方面。包括幼兒園是否超出政府指導價浮動幅度制定價格,是否擅自制定屬於政府指導價範圍內的服務價格,是否自立收費項目或者自定標準收費等不執行政府指導價的行爲;是否以顯著方式進行明碼標價,是否明確標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對應的價格或者計價方法,是否在服務的價格發生變動時及時調整相應標價,是否在標價之外加價提供服務,是否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等不按規定進行明碼標價的行爲;是否存在價格欺詐等行爲;是否利用開辦或變相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親子班、課後培訓班等特色教育收費,是否違規收取與入園掛鉤的捐資助學費、借讀費、贊助費、建園費、教育成本補償費,是否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家長購買服務並收費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爲。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劉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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