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北京日報

記者近日從國家醫保局獲悉,4種原因可能導致醫保個人賬戶共濟不成功。

沒有參保就不能綁定“共濟關係”,不能使用醫保個人賬戶資金。家庭共濟要求,成員僅限於父母、配偶和子女,不包含配偶的父母或其他親屬;成員必須參加基本醫保。

共濟賬戶不等於親情賬戶。親情賬戶是幫助家人展示醫保碼,與綁定人的個人賬戶無關。共濟賬戶是把綁定人的醫保個人賬戶額度共濟給家人。部分參保人就醫時,只幫家人綁定了親情賬戶,導致未能實現個人賬戶家庭共濟。

另外,在成功綁定“共濟關係”後,如共濟人的醫保個人賬戶餘額爲零,也會出現不能支付的情況。

家庭成員不在同一醫保統籌區,也不能綁定“共濟關係”。國家醫保局介紹,個人賬戶還沒有實現家庭成員間的跨省共濟。

參保人可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地方專區、當地醫保部門微信公衆號、官方網站等,線上辦理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操作智能設備困難的老年人等特殊羣體,也可以在線下醫保大廳辦理。(北京日報記者 王瑤琦 柴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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