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4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披露了关于终止对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易成新能”,300080.SZ)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3年7月20日依法受理了易成新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日前,易成新能和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易成新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易成新能2023年12月1日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二次修订稿)》显示,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0,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研制与生产建设项目(二期)、年产3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宝丰县100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卫东区50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同意并承诺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的1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其他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52,844,827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对象之一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本次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颜圣知、陈浪。

2024年4月13日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显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5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为80,740,735股,发行价格为4.0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6,999,976.75元,扣除发行承销费以及发行人累计发生其他应支付的相关发行费用3,872,396.6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3,127,580.10元。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98.84亿元,同比下降12.10%;归母净利润4606.38万元,同比下降90.46%;扣非净利润-603.32万元,上年同期为4.49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8亿元,上年同期为-2.92亿元。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8.85亿元,同比下降58.77%;归母净利润-6987.04万元,上年同期为4727.58万元;扣非净利润-7751.95万元,上年同期为4272.5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22.05万元,上年同期为-2.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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