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經濟網

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14日訊 深交所網站昨日披露了關於終止對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易成新能”,300080.SZ)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審覈的決定。

深交所於2023年7月20日依法受理了易成新能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並按照規定進行了審覈。

日前,易成新能和保薦人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撤回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和《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撤回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審覈規則》第二十條、《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覈規則》第六十二條的有關規定,深交所決定終止對易成新能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覈。

易成新能2023年12月1日披露的《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二次修訂稿)》顯示,公司擬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230,500.00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募集資金淨額將全部用於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研製與生產建設項目(二期)、年產3萬噸高性能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項目、寶豐縣100MW分佈式光伏電站項目、衛東區50MW分佈式光伏電站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發行的發行對象爲包括公司控股股東中國平煤神馬集團在內的不超過35名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特定投資者,包括符合規定條件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資者。

公司控股股東中國平煤神馬集團同意並承諾認購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總數的10%(最終發行股票數量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具體情況與本次發行的保薦人(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其他發行對象由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在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註冊後,按照中國證監會、深交所的相關規定,根據競價結果與保薦人(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所有發行對象均以現金方式認購公司本次發行的股份。

本次發行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即不超過652,844,827股(含本數)。

本次發行對象之一爲公司控股股東中國平煤神馬集團,本次向中國平煤神馬集團發行股票構成關聯交易。

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爲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爲顏聖知、陳浪。

2024年4月13日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顯示,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關於同意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南平煤神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發行股份和可轉換公司債券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註冊的批覆》(證監許可[2020]3185號)覈准,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根據發行結果,公司最終發行股份數量爲80,740,735股,發行價格爲4.05元/股。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爲人民幣326,999,976.75元,扣除發行承銷費以及發行人累計發生其他應支付的相關發行費用3,872,396.65元后,募集資金淨額爲323,127,580.10元。

2023年,公司營業收入98.84億元,同比下降12.10%;歸母淨利潤4606.38萬元,同比下降90.46%;扣非淨利潤-603.32萬元,上年同期爲4.49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爲1.48億元,上年同期爲-2.92億元。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營業收入8.85億元,同比下降58.77%;歸母淨利潤-6987.04萬元,上年同期爲4727.58萬元;扣非淨利潤-7751.95萬元,上年同期爲4272.52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爲2822.05萬元,上年同期爲-2.0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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