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時代週報

愛建證券,2023年確認營收1.42億元,但全年總虧損,達到1.37億元。

富貴鳥、新光債兩個債券爆雷,儘管事發已經超過三年,但如今依然是愛建證券業績的重大出血點。

愛建證券不僅持倉的新光債還在鉅虧,同時也在爲承銷富貴鳥債券的爆雷,給其他金融機構支付賠償。

賠付與計提超5700萬

年報數據顯示,2023年愛建證券實現營收1.42億元,全年虧損1.37億元。2022年度愛建證券的虧損是9476.11萬元,2023年比2022年度虧損有大幅擴大。

愛建證券2023年出現鉅虧,主要因素是兩個指標: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方面,損失了5491.75萬元;背後主因是,固定收益業務還剩餘的新光債持倉,年度累計虧損5452.36 萬元。

營業外支出,由2022年的2492萬元擴大到了2023年的7705萬元。背後主因是,“風險項目“16富貴01”債仲裁判決,愛建證券賠付4454.07萬元及計提相關預計負債1260萬元,合計達到5714.07萬元。

從業務層面上看,愛建證券的財富管理業務雖然有下滑,但依然是總營收的核心來源。其他業務均經營慘淡:其中:

投行業務在2023年實現了350.38萬元的收入,但最終卻形成6869.9萬元的虧損。金融市場業務累計收入爲-5690.43萬元,主要是新光債的持倉虧損。愛建證券的資產管理業務,仍處於暫停狀態。

2018年下半年,浙江新光控股集團債務違約,後來的公告顯示,愛建證券陸續多次起訴新光控股集團,涉及到“15新光01”、“15新光02”、“11新光債”等債券,合計涉訴金額保守統計約3.37億元。

愛建證券的另一個“受傷點“是原港股上市的富貴鳥公司的債券違約。作爲富貴鳥曾經的公司債主承銷商和受託管理人,愛建證券在富貴鳥違約後被多家金融機構告上法庭,2023年度收到了一張張仲裁通知書。

在2023年11月20日陸家嘴發佈的公告中,稱子公司愛建證券因承銷富貴鳥債券發生違約,被判向國新證券(原華融證券)、創金合信基金、嘉實資本、華潤深國投信託賠償超過1700萬元。

2023年第三季度中,早前的12起案件中的8起已塵埃落定。根據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下發的裁決書,愛建證券將向金元順安基金、海富通基金、天弘基金等8家公司賠償本息損失2469.70萬元,賠償申請人律師費61.50萬元,並支付仲裁費217.60萬元。

11家機構,12起仲裁

2017年中,富貴鳥股份在港交所發不出財報,卻在上交所的債券信披平臺,披露了2016年度年報。這份半年報首次顯示:富貴鳥股份存在:21.593億元的存款擔保,11.12億元的資金拆借,7.22億元的其他應收款。

2019年8月23日,福建泉州中院裁定富貴鳥股份破產,此前富貴鳥股份發行的鉅額債券,至今未得到還本付息。11家金融機構將愛建證券告上了法庭。

“16富貴01”是富貴鳥於2016年8月發行的一期公司債,發行總額13億元,票面利率6.5%,期限模式爲2+2+1年。愛建證券爲該債券主承銷商和受託管理人。

根據愛建證券的大股東陸家嘴公告,富貴鳥2016年發行的債券“16富貴01”共涉及12起案件糾紛,直接關聯的金融機構和其相關的本金、利息數額分別爲:

1.金元順安基金——本金9100萬元,利息1183萬元;

2.上海合晟資產——本金1000萬元、利息130萬元;

3.中信建投基金——本金4000萬元、利息520萬元;

4.海富通基金——本金500萬元、利息65萬元;

5.長安基金——本金10400萬元、利息1352萬元;

6.天弘基金——本金2000萬元、利息123.59萬元;

7.東吳證券——本金12000萬元、利息741.53萬元;

8.創金合信基金——本金6000萬元、利息278.8767萬元;

9.華融證券(現:國新證券)——“華融融盛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可獲得的破產財產分配金額爲193.09萬元,尚有本金、利息、違約金等無法獲得償付,要求賠償損失共計約1.05億元;

10.創金合信基金——“創金合信華融萊商2號資產管理計劃”可獲得的破產財產分配金額爲289.63萬元,尚有本金、利息、違約金等無法獲得償付,要求賠償損失共計1.57億元;

11.嘉實資本——“嘉實資本—華融穩贏32號資產管理計劃”可獲得的破產財產分配金額爲57.93萬元,尚有本金、利息、違約金等無法獲得償付,要求賠償損失共計3143.10萬元;

12.華潤深國投信託——“華融融盛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可獲得的破產財產分配金額爲38.62萬元,尚有本金、利息、違約金等無法獲得償付,要求賠償損失共計2095.40萬元;

早在2018年3月,愛建證券就因承銷“16富貴01”債券事宜收到過警示函。在上海監管局出具的警示函(滬證監決〔2018〕19號)中,曾認定愛建證券作爲富貴鳥2016年發行債券的承銷機構和受託管理人,在盡職調查和受託管理過程中未嚴格遵守執業規範,未能勤勉盡責地履行相關責任,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七條和第四十九條的規定。

關於”16富貴01“的償付問題,時代週報記者此前致郵件採訪東吳證券、創金合信基金股東第一創業等機構,截至發稿前,相關公司未有回覆。

有私募行業投資經理告訴時代週報記者,“如此大的損失,對於身爲主承銷商的愛建證券來說,不僅僅是賠償金額的問題,其在投資者和客戶羣體中的聲譽影響同樣巨大。而購買了富貴鳥債券的金融機構,賠償金相比於虧掉的本金數額也只是九牛一毛。“

債市大鱷踩雷

富貴鳥違約的債券並不止“16富貴01”一隻,更早發行的債券“14富貴鳥”,同樣因無法償付本息違約,兩款產品合計金額超過21億元。

多家金融機構在富貴鳥的踩雷背後,都指向了著名私募上海合晟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資料顯示,長安基金不僅在“16富貴01”投資了1.04億元本金,同時還是”14富貴鳥“的債券持有人。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2020)京02民初366號,長安基金公司通過所管理的長安合晟債券51號分級資產管理計劃,於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15日分兩次累計購買了15萬張“14富貴鳥”。

在富貴鳥2019年破產後,長安基金彼時持有的全部“14富貴鳥”富貴鳥債權金額合計1628萬元,但在分配後僅獲得不足30萬元補償,清償率不足2%,投資基本全部損失。爲此,長安基金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富貴鳥此前的審計事務所畢馬威賠償1598萬元損失,並支付利息等費用。

中信建投基金同樣購買了大量“14富貴鳥”公司債。在中信建投基金與畢馬威涉及虛假陳述糾紛一案中(案號:(2020)京02民初376號、(2020)京民轄終176號)中,前者於2016年2月22日通過旗下控制的中信建投金晟3號債券分級資產管理計劃、中信建投-金晟4號債券分級資產管理分別購買了10萬張“14富貴鳥”;同年8月,中信建投-金晟5號債券分級資產管理計劃於二級市場購入10萬張“14富貴鳥”,中信建投基金-合晟精選1號資產管理計劃則分兩次於二級市場合計買入3.9萬張相關債券。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中信建投基金方面聲稱,在富貴鳥宣告破產後,中信建投基金相關3679萬元債權,只獲得了67萬元賠償。

以上值得注意的細節是,無論是長安基金、還是中信建投基金亦或是上海合晟資產本身,三家機構均通過合晟旗下的多款產品買入了富貴鳥債券。其中,長安基金爲買入賬戶爲長安合晟債券51號分級資產管理計劃,中信建投基金則是金晟3—5號債券分級資產管理計劃、合晟精選1號資產管理計劃,合晟資產本身買入賬戶爲合晟同暉固定收益2號證券投資基金及信晟精選債券私募基金。

公開資料顯示,合晟資產成立於2011年,註冊資本2.1億元,2014年成爲國內首批基金業協會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之一,當前管理規模超過百億,是國內知名的債券投資私募機構。

中介機構成索賠焦點

此外,華融證券(現:國新證券)或以多個渠道參與了“16富貴01”債券,11家起訴愛建證券的機構中,有4家均涉及“華融”的產品字號,分別是:

華融證券-華融融盛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創金合信基金的“創金合信華融萊商2號資產管理計劃”;

嘉實資本的“嘉實資本—華融穩贏32號資產管理計劃”;

華潤深國投信託的“華融融盛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關於衆多機構因富貴鳥債權違約虧損的問題,多份仲裁文書顯示,在富貴鳥破產後,多數機構主要追責的對象集中在畢馬威和愛建證券身上。前者身爲審計機構,未能及時發現富貴鳥早前的經營風險,也未出具含有對外擔保相關信息的審計報告,愛建證券則被認爲在盡職調查和受託管理過程中未嚴格遵守執業規範,未能勤勉盡責。

其中,畢馬威作爲富貴鳥早前的會計審計機構,在長安基金、中信建投基金等多家針對畢馬威的訴訟材料中,均提及其對富貴鳥2014年和2015年債券財務報告審計項目中存在違反會計準則及債券發行相關法律規定的行爲,未如實披露發行人合計超過10億元的定期存款存在擔保或其他使用限制情況,以至於影響了投資決策,最終導致大額虧損。

然而,在最終償付問題上,以2021年金元順安基金與畢馬威關於富貴鳥判決案例爲參考,前者在索賠4100萬元及相關利息後,一審判決只獲賠120萬元,約爲本金的3%;而系列仲裁顯示,愛建證券向金融機構賠付的是本息的5%。可以對照的一個案例是,在ST中安一案中,瑞華、招商證券作爲中介結構,分別按15%和25%承擔了連帶責任,已經是類似案件中較高比重。

對於愛建證券的虧損、以及相關訴訟問題,時代週報近日向陸家嘴和愛建證券分別發去採訪郵件,並向愛建證券方面打去採訪電話,相關負責人稱將轉達問題後進行告知,截至發稿前,時代週報未獲得進一步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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