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5月14日電 據自然資源部網站消息,近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聯合發佈關於規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中登載使用地圖行爲的通知,規範APP登載使用地圖行爲。

通知提出,從事互聯網地圖服務的APP主辦者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地圖管理條例》等規定,向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電信主管部門履行地圖審覈程序、ICP備案手續。地圖內容發生變化或者進行更新的,應依法重新履行地圖審覈程序。

此外,APP主辦者應落實安全主體責任,確保在登載使用地圖時準確反映中國領土範圍、行政區域界線、重要島嶼等並標示審圖號;引用地圖時要註明地圖來源和審圖號;對違反法律法規登載使用地圖的註冊用戶要依法依約採取警示、限制功能、關閉賬號、保存記錄並上報等處置措施。從事互聯網地圖服務的APP主辦者,還應持續強化技術能力建設,加強對互聯網地圖新增內容的核查校對。

通知還提到,APP主辦者應按照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電信主管部門要求,積極參與國家版圖意識宣傳工作,知悉瞭解地圖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地圖無小事”的觀念,在APP開發、上線審查階段明確規範使用地圖的要求,從源頭上防止“問題地圖”的出現,以實際行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

通知指出,針對登載使用地圖的APP存在“應當送審而未送審的,使用未經依法審覈批准的地圖提供服務的,或者未對互聯網地圖新增內容進行覈查校對的,通過互聯網上傳標註了含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地圖上不得表示的內容的,未在地圖的適當位置顯著標註審圖號的”等違法違規行爲,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將會同電信主管部門對APP主辦者依法採取處置措施,營造規範健康的互聯網地圖服務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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