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法治網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國強 韓宇

“現在開庭!”,伴着一聲清脆的法槌聲,5月14日14時,遼寧省葫蘆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一起故意殺人案件。

葫蘆島市中院黨組書記、院長於德江擔任審判長並主審此案,葫蘆島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劉洋出庭支持公訴。

開庭前,於德江帶領合議庭詳細查閱卷宗,認真研判案情,結合案件事實和證據,梳理重點問題,擬定庭審提綱,爲庭審活動做好充分準備。

葫蘆島市檢察院受理案件後,劉洋帶領辦案人認真審閱卷宗、細緻研究案情、全面分析證據,對案件進行了全面審查,並製作了起訴書。

葫蘆島市中院黨組書記、院長於德江主持庭審

庭審中,於德江有序組織控辯雙方進行法庭調查,並對證據進行展示、質證;劉洋當庭發表了公訴意見,就案件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進行了充分論證。控辯雙方圍繞量刑有哪些從輕或減輕情節展開法庭辯論,充分發表意見。

葫蘆島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劉洋出庭支持公訴

在此案被告人未聘請辯護人的情況下,葫蘆島市中院通知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師爲其提供辯護,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據介紹,葫蘆島市中院、市檢察院“兩長”帶頭辦理大要案,是積極落實司法責任制的重要體現,也爲院領導帶頭辦案,並帶動全市員額法官、員額檢察官更好的履行司法職責,提升司法能力和辦案質效起到示範引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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